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提案,没有提案被否决。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4月10日下午14:30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本公司会议室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周斯秀女士

  6、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4月9日—2017年4月1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4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4月 9日下午15:00—2017年4月10日下午15:00。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共审议十二项议案,议案经表决全部通过,具体表决情况见下表:

  ■

  ■

  其中议案七关联股东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TITONI INVESTMENTS DEVELOPMENT LTD.均已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的表决,公司未知上述出席本次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中的一致行动人。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孙磊、韩嘉文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目录

  1、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无锡小天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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