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3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现发布本次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2017年3月1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会议决定于2017年4月5日(星期三)召开公司201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4、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4月5日(星期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4月5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4月4日15∶00至2017年4月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17年3月27日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现任董事、现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主楼V1-02会议室。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17甲1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审议《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具体如下:

  2.1 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2.2 发行数量

  2.3决议的有效期

  3、《关于修订的议案》

  4、《关于修订的议案》

  5、《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及公司与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6、《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分析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7、《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切实履行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承诺的议案》

  8、《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2017年3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既2017-12号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出席会议的人员,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因故不能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可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

  4、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5、登记时间:2017年3月28日-4月1日。

  6、登记地点: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和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流程详见附件1。

  五、其它事项

  1、公司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17甲1号

  2、邮编:110142

  3、电话:(024)25190865

  4、传真:(024)25190877

  5、联系人:林晓琳、石苗苗

  6、参会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附件: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授权委托书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410,投票简称:“沈机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4月5日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4月4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4月5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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