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讯(记者 周松林)

上交所在日常信息披露监管中发现冠豪高新股东林广茂在股份买卖方面存在违规事项,决定对其予以公开谴责,并通报广东省人民政府,同时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经查明,林广茂于2016年9月5日至10月14日通过上交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7,173,10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14%,持股比例由7.14%降至4.99%。而在此前的 2015年7月9日,作为持股5%以上的公司股东,林广茂承诺“拟在合适时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约2000万股”。2016年2月29日,林广茂增持公司股份330多万股。

 

  上交所表示,林广茂前期承诺增持公司股票,此后在仅增持330多万股、尚未完成增持承诺的情况下,减持公司股票,且减持数量巨大,远超前期承诺的增持数量,与投资者预期明显不一致,实质上严重违反了前期增持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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