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公司股票(股票简称:金海环境,股票代码:603311)自2017年3月29日开市起复牌。

  浙江金海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重大事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简称:金海环境,代码:603311)自2017年3月22日(星期三)开市起停牌,详见公司在披露的2017-008号公告。

  公司于2017年3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拟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控股子公司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甘肃金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公司拟向控股股东汇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甘肃金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62.50%的股份。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刊登的《浙江金海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甘肃金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公告》、《关于控股子公司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7年3月29日开市起复牌。复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金海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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