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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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及沪深证券交易所休市安排,2017年4月1日(星期六)至2017年4月4日(星期二)为节假日休市,4月5日(星期三)起照常开市。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我公司决定从2017年3月30日起暂停在代销机构的申购以及涉及本基金作为转入方的基金转换转入及定投业务,3月30日通过直销机构可以照常办理本基金申购以及涉及本基金作为转入方的基金转换转入及定投业务,3月30日15:00之后不再接受通过直销机构办理的申购以及涉及本基金作为转入方的基金转换转入及定投申请。
(2)2017年4月5日起本基金将恢复办理申购、作为转入方的基金转换及定投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3)金鹰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继续暂停单日单个基金账户通过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累计超过50,000,000元(不含)的大额业务,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及转换转入本基金金额合计超过50,000,000元(不含),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原则决定是否拒绝该类申请。取消该限制大额申购条款,另行公告通知。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敬请投资者及早做好交易安排,避免因交易跨越节假期带来不便。
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各代销机构及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6135-888
(2) 本公司网址:www.gefund.com.cn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本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有风险,决策须谨慎,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3月28日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金鹰旗下货币型基金最低保
有份额数量限制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服务投资者,进一步提升客户体验、满足客户理财需求,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自2017年3月29日起对旗下全部货币型基金在各销售机构的最低保有份额数量限制进行调整,现公告如下:
一、业务规则变动内容
自2017年3月29日起,取消投资者在各销售机构申购的金鹰旗下全部货币型基金的最低保有份额数量限制,其他业务规则不变。
二、重要提示
1、本公告所适用的基金范围为本公司旗下的全部货币型基金。
2、本公司旗下的全部货币型基金不同份额类别的升降级业务规则不受本公告影响。
3、各销售机构可以根据自己的业务情况设置单笔最低赎回份额限额,投资者在销售机构办理各基金赎回业务时,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约定。
4、本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或法律法规变化调整上述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告。
5、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6、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情
●网址:www.gefund.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6135-888(免长途通话费用)
三、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保本基金在极端情况下仍然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旗下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3月28日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金鹰元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
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金鹰元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金鹰元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金鹰元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金鹰元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已于2017年3月14日至2017年3月27日12:0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期间审议了《关于金鹰元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大会议案”)。
2017年3月27日下午,本基金管理人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对本次大会表决进行计票,北京市方正公证处公证员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广东岭南律师事务所律师就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过程及结果发表了见证意见。
本次大会中,出具有效书面表决意见的金鹰元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份额共计499,749,125.44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524,541,362.16份的95.27%,达到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以上(含50%),满足持有人大会召开的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金鹰元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为:499,749,125.44份基金份额同意,0份基金份额反对,0份基金份额弃权。同意本次大会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出具有效书面表决意见的持有人所持基金份额总数的100%,达到出具有效书面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基金份额总数的50%以上(含50%),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金鹰元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关于金鹰元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金鹰元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列入基金费用,由基金资产承担。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包括公证费12,000元,律师费15,000元,合计27,000元。
二、金鹰元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人大会决议的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金鹰元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17年3月27日表决通过了《关于金鹰元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
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金鹰元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修订
自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日起,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关于金鹰元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议案》,对《金鹰元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金鹰元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进行修改,并据此拟定《金鹰元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四、备查文件
1、《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金鹰元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附件一:《关于金鹰元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议案》,附件二:《金鹰元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说明书》,附件三:《金鹰元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附件四:《授权委托书》)
2、《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金鹰元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金鹰元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广东岭南律师事务所关于金鹰元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法律意见书》
5、《公证书》
6、《广东岭南律师事务所关于金鹰元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之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附件:《公证书》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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