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994号)文件核准,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万股,已于2016年12月2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6,000万股增加至8,000万股。

  公司分别于2017年2月15日、2017年3月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2月16日、2017年3月4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13)、《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19)。

  公司现已办理完成上述事项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手续, 并于2017年3月23日取得了潮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具体情况如下:

  ■

  其他登记项未发生变更。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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