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3月2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湖南省郴州市青年大道万国大厦十三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议案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付国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副董事长陈百红先生因公出差,委托董事袁志勇先生代为出席,独立董事樊行健先生因公出差,委托独立董事叶多芬女士代为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4人,出席4人;

  3、董事会秘书袁志勇先生及其他高管列席了会议 。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参与竞拍四川圣达水电开发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湖南人和人律师事务所

  律师:罗光辉、罗维平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郴电国际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的委托代理人的资格、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指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相关决议真实、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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