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66 证券简称:法兰泰克 公告编号:2017-010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7年3月24日,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17年3月19日通过电子邮件、现场送达等方式送达所有参会人员。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金红萍女士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类型、注册资本及经营范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上市后公司实际情况发生的变化和未来发展需要,拟将公司类型、注册资本及经营范围进行变更。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2017-012号《关于变更公司类型、注册资本及经营范围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上市后实际情况的变化和未来发展需要,拟对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部分条款进行修订。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2017-013号《关于修订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1011号”《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截至2017年1月19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127,195,056.13元,需用于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为127,195,056.13元。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公司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同意的核查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2017-014号《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限额为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该额度有效期12个月,可循环投资,滚动使用。

  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2017-015号《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656.00万元的临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同意和核查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2017-016号《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提名王佳芬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次提名情况及候选人声明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独立董事提名人和候选人声明公告》。

  王佳芬女士的提名申请需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会提请公司于2017年4月11日13:30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一、二、四、五、六共五项议案。现场会议地点为公司会议室。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2017-017号《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上网公告附件

  1、“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1011号”《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2、《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3 月 24 日

  

  证券代码:603966 证券简称:法兰泰克 公告编号:2017-011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7年3月24日,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17年3月19日通过电子邮件、现场送达等方式送达所有参会人员。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监事会主席张车先生主持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1011号”《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截至2017年1月19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127,195,056.13元,需用于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为127,195,056.13元。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同意的核查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充分的审批程序,没有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发生。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127,195,056.13元。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同意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限额为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该额度有效期12个月,可循环投资,滚动使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主营业务发展、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656.00万元的临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656.00万元的临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同意的核查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上网公告附件

  1、“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1011号”《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2、《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7 年 3 月 24 日

  

  证券代码:603966 证券简称:法兰泰克 公告编号:2017-012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类型、注册资本及经营范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3月24日,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类型、注册资本及经营范围的议案》。根据上市后公司实际情况发生的变化和未来发展需要,拟将公司类型、注册资本及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类型的变更

  变更前: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变更后: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二、注册资本的变更

  变更前:12,000万人民币

  变更后:16,000万人民币

  三、经营范围的变更

  变更前:起重机械及其部件、建筑机械及其部件、钢结构件和立体仓库的生产、安装、改造和维修,工程机械、港口装卸系统和设备、自动化物流仓储系统、物料搬运和输送系统的销售、设计、制造、安装、改造和维修;本公司自产产品的销售;机械电器设备的销售(未取得专项许可的项目除外);机电项目工程总承包及咨询;从事与本公司生产产品同类商品的批发及进出口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机电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自产起重机租赁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变更后:起重机械、建筑机械、工程机械、港口机电设备、立体仓库、自动化物流仓储系统、物料搬运和输送系统、钢结构的研发、生产、销售;机器人与自动化装备、自动化系统及生产线、公共服务机器人、特种机器人、激光技术及装备、智能机电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计算机软硬件、信息系统集成、物联网、云计算及大数据研发、销售、服务;机电项目工程、信息集成系统的总承包及咨询;从事本公司自产产品和同类产品的租赁、安装、改造、维修服务;从事本公司自产产品和同类产品的材料、部件生产和销售服务;自有房屋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培训和服务(不含国家统一认可的职业证书类培训);机电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将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办理具体的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特此公告。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3 月 24 日

  证券代码:603966 证券简称:法兰泰克 公告编号:2017-013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3月24日,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根据公司上市后的实际情况变化和未来发展需要,拟对《公司章程》(草案)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

  修订内容具体如下:

  ■

  上述变更事项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该章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3 月 24 日

  

  证券代码:603966 证券简称:法兰泰克 公告编号:2017-014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经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127,195,056.13元,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206号”《关于核准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7.32元,募集资金总额292,80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253,761,395.03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7年1月19日全部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0033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投资于下列项目(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1011号”《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截至2017年1月19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127,195,056.13元,需用于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为127,195,056.13元。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17年3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27,195,056.13元。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于2017年1月19日到位,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没有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专项说明意见

  1、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1011号”《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截至2017年1月19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27,195,056.13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同意意见,上述预先投入资金事项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的约定。招商证券同意法兰泰克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127,195,056.13元,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127,195,056.13元。

  4、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充分的审批程序,没有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发生。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127,195,056.13元。

  六、上网公告文件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1011号”《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3 月 24 日

  

  证券代码:603966 证券简称:法兰泰克 公告编号:2017-015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理财授权金额:拟以不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以进行循环投资,滚动使用。

  ●理财授权期限:该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12个月。

  一、现金管理情况概述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公司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以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公司拟以不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该额度可循环投资,滚动使用。该项决议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12个月。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负责现金管理的具体实施工作。

  二、现金管理实施要求

  1、资金来源

  实施现金管理的资金均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2、投资标的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发行主体均为能提供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投资标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且该投资产品不会用于质押。

  3、投资期限

  拟购买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占用资金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4、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理人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明确理财金额、周期、选择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5、信息披露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进展情况。

  三、风险控制措施

  1、确认购买标的为有保本约定或低风险的理财产品,风险可控。

  2、购买前安排相关人员对所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预估和预测,购买后及时分析和监控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

  2、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独立董事意见

  目前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运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 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投资期限为12个月以内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3 月 24 日

  

  证券代码:603966 证券简称:法兰泰克 公告编号:2017-016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2,656.00万元的临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以上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206号”《关于核准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7.32元,募集资金总额292,80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253,761,395.03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7年1月19日全部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0033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投资于下列项目(单位:人民币万元):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1011号”《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截至2017年1月19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127,195,056.13元,需用于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为127,195,056.13元。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2017-014号《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本次置换实施后,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126,566,343.87元。

  三、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计划

  1、投资品种

  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投资产品不会出现质押等情况。

  2、投资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公告之日起的12个月。购买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3、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2,656.00万元的临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循环使用。

  4、投资决策

  公司董事会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质押,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者注销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5、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四、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标的为流动性好、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同时公司将实行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确保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监督流程,确保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理财资金安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募集资金安全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定期存款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专项说明意见

  1、监事会意见

  2017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发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主营业务发展、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656.00万元的临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656.00万元的临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独立董事意见

  目前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稳步推进。在保证资金安全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运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且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建设项目的资金需求,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2,656.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投资期限为12个月以内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保荐机构意见

  招商证券认为:

  (1)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充裕,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运营、资金安全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计划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增加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益,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2)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和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和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交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3)本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基于以上意见,本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656.00万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一年内、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一事表示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文件

  1、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法兰泰克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3 月 24 日

  

  证券代码:603966 证券简称:法兰泰克 公告编号:2017-017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4月1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二)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三)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4月11日 13 点 3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吴江汾湖经济开发区汾越路288号公司会议室

  (四)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4月11日

  至2017年4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五)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六)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在2017年3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和公告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一、议案二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一、议案二、议案五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出席的须持有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与委托人身份证或复印件;

  3、登记时间:2017年4月5日9:00-17:00。

  六、其他事项

  1、联系人:徐冰

  2、联系电话:0512-82072666

  3、传真号码:0512-82072999

  4、电子邮箱:xubing@eurocrane.com.cn

  5、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4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热门推荐

相关阅读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