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319 证券简称:乐通股份 公告编号:2017-005

  2016

  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的传统制造业与新媒体行业并举,在维持油墨化工业务的平稳发展的基础上,深入拓展互联网广告营销业务。报告期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52,024.45万元,其中互联网广告营销业务取得营业收入15,658.82万元,占比为30.10%;油墨化工业务实现营业收入36,365,63万元,占比为69.90%。

  1、油墨化工业务

  公司作为一家产品优质、产品类别齐全、具有先进技术的油墨制造企业,自成立近二十年来,主要从事以中高档凹印油墨为主的各类印刷油墨的技术开发、生产与销售,大部分产品应用于饮料包装、食品包装和卷烟包装的印刷,少量产品应用于电子制品、建筑装潢等行业。

  2、互联网广告营销业务

  公司在维持油墨化工业务平稳发展的基础上,根据公司“互联网+”战略规划,积极参与互联网服务新领域,拓展新业务,并取得良好开端。2016年,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北京轩翔思悦传媒广告有限公司剩余的25%的股权,进一步推动公司互联网业务的发展,从而更利于整合公司整体资源,优化公司产业结构,提高公司利润水平。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2)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本公司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年度报告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风险因素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 是 √ 否

  2016年,面对国内经济增速放缓,包装印刷及油墨行业市场需求下降、企业劳动成本增加、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严峻形势,公司在结合内部经营现状及外部市场发展变化的基础上,紧紧围绕董事会年初制定“灵活策略赢市场,降本节耗保利润”的经营方针和“开源节流”的工作大纲,狠抓落实,加强生产管理,提高产品质量,在公司管理层及全体员工共同努力下,克服种种困难,降低各种不利因素影响,确保公司稳健经营,保持公司核心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20,244,454.55元,同比去年增加17.77%;实现营业利润12,947,196.67元,同比2015年增加245.19%;实现利润总额4,727,939.73元,同比2015年下降21.0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81,718.57元,同比2015年下降65.89%。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增加主要系公司收购北京轩翔思悦互联网广告传媒有限公司股权后,合并财务报表,而去年同期还未并入财务报表。利润总额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降低的主要原因是:国内整体经济低迷,油墨市场不景气,公司油墨业务收入同比下滑;子公司固投项目完工折旧增大及利息费用化所致。公司总资产为1,125,677,981.64元,同比减少5.9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 480,150,780.87元,同比减少15.2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2.40元,主要原因系公司收购北京轩翔思悦25%股权的成本大于少数股东权益账面价值,差额冲减资本公积金,从而减少上市股东净资产及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上市以来,公司主要以生产销售油墨等传统化工原料为主营业务,近年国内经济形势不振,传统制造业遭受冲击,油墨行业上下游均经受严峻考验。为此,公司积极谋求转型升级,寻找一条符合行业发展规律和适合公司发展的道路。

  互联网广告行业属于轻资产、弱周期、消费群体朝阳类型,与传统行业有较强的互补性,公司布局互联网广告行业,使得盈利能力、应收账款账期、抗周期能力及长期增值性都有明显提升。尤其是完成北京轩翔思悦剩余25%股权收购后,使公司盈利能力明显改善,抗经济周期的能力将大幅度提升。

  2016年度,北京轩翔思悦实现营业收入156,588,218.31元,净利润38,992,897.85元,合并日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1,167,811.08元,成为公司重要的收入及利润来源。

  北京轩翔思悦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后,弥补了油墨业务收入及利润的大幅下滑,优化了公司产业结构,提高公司利润水平,提升了公司整体价值。

  2016年度主要经营工作情况如下:

  一、技术研发方面

  2016年,公司油墨技术中心与公司各部门紧密协作,努力为客户提供满意的产品和周到的服务。公司技术中心积极推动技术研发、开发新产品,优化产品性能,同时公司技术部与营销部积极实现技术服务和客户服务相结合,提高市场反应速度,减少人员重复功能,合理节约客户维护费用。公司继续加强自动配墨系统的推广应用,并取得良好成效。

  二、市场营销管理方面

  报告期内,国内外经济增速下滑、下游行业需求不旺、国家环保限制管理力度加大、油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公司油墨类业务全年各主要销售指标完成率均低于预期,同比呈下滑趋势。但是通过加强营销内部管理的系列工作:如优化营销团队、调整客户结构、降低销售费用、提高客户服务能力等,也有效降低了营销费用及货款风险。整体来看,2016年的销售经营工作虽然困难重重,但也有一定的积累与收获。

  三、生产运营管理方面

  2016年公司本部及各子公司的油墨生产、质管、安环等生产运营部门保质保量按时交货,产品质量均有一定的提升,并确保了全年无安全、环保事故的发生。各公司通过进一步加强对原材料、生产制程、成品出货等各环节的质量控制,提升整体产品质量水平。

  四、项目投资方面

  1、收购公司控股子公司事宜

  在报告期内,公司以9,100万元人民币收购控股子公司北京轩翔思悦传媒广告有限公司剩余的25%股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轩翔思悦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收购后,有利于公司整合资源,优化产业结构及提升公司整体利润。报告期内,北京轩翔思悦把握市场机遇,从客户需求入手,凭借强劲的创意实力抢夺市场,实现营业收入156,588,218.31元,净利润38,992,897.85元,是承诺利润的107.12%;其中,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净利润为38,992,897.85元,为公司收入和利润的增长贡献了重要力量。

  2、再融资项目

  (1)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

  公司从2015年5月起,积极筹备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由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审批已有较长的一段时间,标的公司提出终止与公司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等协议及融资环境等多种因素影响,最终公司于2016年5月份决定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2)重大资产重组项目

  公司因筹划购买资产的重大事项,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6年6月2日开市起停牌。2016年8月25日,由于交易双方在标的公司业绩进度、业绩承诺、估值水平及交易对价调整等事项上存在较大分歧,交易双方未能在约定时间内就具体方案达成一致,经审慎研究,交易各方经协商一致,最终决定终止重大资产重组项目。

  3、公司控股权转让事宜

  报告期内,本公司原控股股东刘秋华与大晟资产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双方约定,刘秋华以协议方式一次性转让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给大晟资产。本次股权过户登记手续完成后,大晟资产持有本公司股份2,60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3%,成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周镇科先生成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以人民币9,100万元收购控股子北京轩翔思悦传媒广告有限公司剩余25%的股权,持股比例从75%变更为100%股权,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4)对2017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2017年1-3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净利润为负值

  净利润为负值

  ■

  

  证券代码:002319 证券简称:乐通股份 公告编号:2017-007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7年3月10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7年3月24日下在深圳福田香格里拉大酒店三楼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参与表决董事7名,其中独立董事蓝海林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会议由董事长周宇斌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2016年年度报告做出了保证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书面确认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中“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的部分。

  公司原独立董事万良勇、现任独立董事贾绍华先生、沙振权先生、蓝海林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合计1,125,677,981.64元,负债合计645,527,200.77元,所有者权益合计480,150,780.87元。

  2016年,本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20,244,454.55元,比上年度增加17.77%,实现营业利润12,947,196.67元,同比上年度增加245.1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81,718.57元,比上年度减少65.89%。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结果,确认 2016年度公司实现销售收入为520,244,454.55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881,718.57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以 2016年度实现的母公司净利润12,563,834.19元为基数,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计人民币1,256,383.42元,扣除2015年现金分红1,000,000.00元,余下可供分配的净利润为-1,374,664.85元,加上上年度未分配利润为127,457,417.56 元,本年度可供分配利润126,082,752.71元。

  鉴于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超过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且受国内经济增速放缓、市场竞争加剧、油墨市场需求减少、产业结构调整等多种因素影响,为了公司未来整体业务发展,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性和现金流的充裕性,实现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公司董事会拟定公司2016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六、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核查意见及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为公司出具的各项专业报告客观、公正。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年度审计机构。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审计费用。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公司董事会同意珠海乐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通新材料”)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6,000万元。

  2、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1,000万元;同意由乐通新材料、湖州乐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州乐通”)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意乐通新材料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7,000万元。

  3、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向珠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7,000万元;同意乐通新材料向珠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9,000万元,以及同意乐通新材料、湖州乐通厂房宿舍作为公司和乐通新材料在珠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贷款提供抵押担保。

  4、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唐家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4,000万元。

  5、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金鼎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6,500万元;同意乐通新材料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金鼎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2,000万元。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上述各家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62,500万元, 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具体担保金额、期限以公司与相关银行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授信额度内(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的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九、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1、公司董事会同意乐通新材料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6,000万元;公司为乐通新材料在使用以上综合授信额度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公司董事会同意乐通新材料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7,000万元,公司及湖州乐通为乐通新材料在使用以上综合授信额度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期限以公司与相关银行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批准的额度内与各银行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会议以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自任职以来勤勉尽责,积极推动公司内部体系建设,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结合行业、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拟将独立董事津贴由每人6.00万元/年(税后)调整至每人9.00万元/年(税后)。

  本次调整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于2017年4月14日下午14:00在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已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319 证券简称:乐通股份 公告编号:2016-008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7年3月10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7年3月24日下午在深圳福田香格里拉大酒店三楼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参与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谢燕洪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结果,确认 2016年度公司实现销售收入为520,244,454.55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881,718.57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以 2016年度实现的母公司净利润12,563,834.19元为基数,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计人民币1,256,383.42元,扣除2015年现金分红1,000,000.00元,余下可供分配的净利润为-1,374,664.85元,加上上年度未分配利润为127,457,417.56 元,本年度可供分配利润126,082,752.71元。

  鉴于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超过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且受国内经济增速放缓、市场竞争加剧、油墨市场需求减少、产业结构调整等多种因素影响,为了不影响公司未来整体业务发展,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性和现金流的充裕性,实现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公司董事会拟定2016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进行了审核后认为:

  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建立起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在总体上能够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和经营管理活动的正常开展,有效地控制经营风险,保证企业经营目标的达成。 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全面、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运行情况。

  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319 证券简称:乐通股份 公告编号:2017-009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7年3月24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4月14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4月13日至2017年4月14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4月14日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4月13日15:00至2017年4月1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7年4月10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广东省珠海市唐家湾镇金鼎官塘本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公司原任独立董事万良勇、现任独立董事贾绍华先生、沙振权先生、蓝海林先生将分别向本次股东大会作2016年度工作述职,独立董事述职事项不需审议。

  3、审议《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8、审议《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17年3月2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将单独计票,将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7年4月12日8:30-11:30,13:00-17:00。

  2、登记地点:广东省珠海市唐家湾镇金鼎官塘本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股东账户卡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7年4月12日17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

  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二。

  五、其他

  (一)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郭蒙

  联系部门: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756-6886888、3383338

  传真号码:0756-6886000、3383339

  联系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唐家湾镇金鼎官塘乐通工业园

  邮编: 519085

  (二)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需出示登记手续中所列明的文件。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致: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

  说明:

  议案表决时请在“表决意见”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19。

  2、投票简称:乐通投票。

  3、投票时间:2017年4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乐通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委托价格与议案序号的对照关系如下表: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

  (4)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4月13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7年4月14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身份认证流程如下:

  (1)服务密码申请流程:

  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注册成功后,系统将返回一个校验号码,校验号码的有效期为七日。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激活服务密码,比照新股申购业务操作,申报规定如下:

  ①买入“369999”证券,证券简称为 “密码服务”;

  ②“申购价格”项填写1.00元;

  ③“申购数量”项填写网络注册返回的校验号码。

  服务密码激活成功5分钟就可使用。

  拥有多个深圳证券账户的投资者申请服务密码,应按不同账户分别申请服务密码。

  (2)股东可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其委托的数字证书代理发证机构申请数字证书。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通过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交易系统或互联网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证券代码:002319 证券简称:乐通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0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

  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7年3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审计费用。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已于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质,审计工作质量符合行业监管要求,在多年的合作中,该审计机构派出的审计人员客观公正、勤勉尽责,因此,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

  特此公告。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319 证券简称:乐通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1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6年年度报告网上

  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7年4月7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年度报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周宇斌先生、独立董事沙振权先生、财务总监黄秋英女士、董事会秘书郭蒙女士。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通知。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319 证券简称:乐通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2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7年3月24日,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珠海乐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通新材料”)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6,000万元,公司为乐通新材料在使用以上综合授信额度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意乐通新材料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7,000万元,公司及湖州乐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州乐通”)为乐通新材料在使用以上综合授信额度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现将有关担保事项公告如下:

  一、担保基本情况

  近年来为满足乐通新材料生产经营的资金需要,公司为乐通新材料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6,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及湖州乐通为乐通新材料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7,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期限以与银行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该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乐通新材料,成立于2003年8月29日,注册资本4886.56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刘明,注册地址为珠海市斗门区乾务镇珠峰大道3199号,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自行开发研制、生产和销售自产的各种新型包装材料、新型印刷材料、水性油墨、光固化油墨、水性涂料、包装机械设备及上述产品的相关配套产品。

  截止2016年12月31日,乐通新材料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316,973,600.49元,负债总额为118,237,720.35 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为52,611.00元,净资产为198,735,880.14元,营业收入为 93,294,259.04 元,营业利润为 -13,276,491.40元,利润总额为-14,191,522.25 元,净利润为 -10,613,927.51元,资产负债率为37.30%。

  三、董事会意见

  1、乐通新材料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通过对其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等进行充分评估,该担保事项风险可控,本次贷款主要用于满足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及项目建设需要,有利于公司长效、有序发展,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2、董事会同意乐通新材料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6,000万元,公司为乐通新材料在使用以上综合授信额度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意乐通新材料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7,000万元,公司及湖州乐通为乐通新材料在使用以上综合授信额度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额及逾期担保的数额

  截止至2017年3月24日,公司除对全资子公司乐通新材料、湖州乐通进行担保外,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以前发生并延续到目前的其他担保事项。截止2017年3月24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0元,经审批的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为人民币44,875万元(包括本次担保相应的金额),对全资、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金额为7,094.83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48,015.08万元的14.78%。逾期担保金额为零,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事项。截止2017年3月24日,公司不存在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其他关联方等提供担保的情况,除对控股子公司进行担保外,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金额为零,有效规避了对外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尚需要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乐通新材料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进行担保,满足全资子公司发展的资金需要,符合公司长久利益,未损害公司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同意乐通新材料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6,000万元,公司为乐通新材料在使用以上综合授信额度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意乐通新材料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7,000万元,公司及湖州乐通为乐通新材料在使用以上综合授信额度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五日

热门推荐

相关阅读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