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3月24日09:11 证券时报网

证券时报网(www.stcn.com)03月24日讯

央行出台关于加强北京地区住房信贷业务风险管理的通知,央行表示,各房地产中介机构不得提供或与其他机构合作提供首付贷、尾款贷等违法违规金融产品和服务。对使用“首付贷”等金融产品加杠杆的客户,应拒绝发放贷款。同时,各商业银行应加强消费贷及其他无抵押信用贷款的管理,严禁以消费贷、个人经营性贷款等名义贷出资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

(证券时报网快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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