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41版)

  (三)登记地点

  河南省南阳市工业南路508号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为2017年4月18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189;投票简称:利达投票

  3、在投票当日,“利达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4、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输入证券代码“362189”。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申报价格作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号,100.00 元代表所有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否则应对各议案逐项表决。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6中有多项子议案,6.00代表对议案6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6.01元代表议案6中子议案①,6.02元代表议案6中子议案②,以此类推。

  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所示: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 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视为未参与投票。

  5、计票规则

  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除累积投票制以外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时,如果股东先对议案1至议案9中的一项或多项投票表决,然后对总议案投票表决,以股东对议案1至议案9中已投票表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未投票表决的议案,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然后对议案1至议案9中的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4月17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7年4月18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六、投票注意事项

  (一)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二) 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七、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东阳

  电话:0377-63865031

  传真:0377-63167800

  本公司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工业南路508号

  邮编:473003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八、备查文件

  1、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23日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一、表决指示

  ■

  二、本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日期:

  回 执

  截至2017年4月12日,我单位(本人)持有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帐户:

  股东名称(签章):

  说明: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应在本委托书每页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189 证券简称:利达光电 公告编号:2017-005

  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3月10日以通讯形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3月21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河南省南阳市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五名,实到五名,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宗杰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 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2017年3月23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及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6年度财务决算相关数据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司《2016年度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6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7,322,037.00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共计1,895,734.14元,扣除在2016年已派发的2015年度现金红利3,586,320.0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18,759,075.39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30,599,058.25元。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结合公司2016年度实现的利润情况,董事会提议2016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6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 199,24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0.2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3,984,800.00元,本次利润分配后公司总股本不变。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审核意见:公司现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该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预估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2017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往来,定价公平、合理,决策程序合法、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3月2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特此公告。

  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002189 证券简称:利达光电 公告编号:2017-004

  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于2017年3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3月21日在南阳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独立董事王琳女士、董事肖连丰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分别以书面形式委托独立董事郭志宏先生、董事付勇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智超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 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2017年3月23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王琳、王琳、郭志宏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述职报告详细内容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及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截止2016年12月31日总资产86,445.1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53,673.28万元,2016年营业总收入82,431.01万元, 利润总额1,551.6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32.20万元,基本每股收益0.09元。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之审计报告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6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7,322,037.00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共计1,895,734.14元,扣除在2016年已派发的2015年度现金红利3,586,320.0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18,759,075.39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30,599,058.25元。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结合公司2016年度实现的利润情况,董事会提议2016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6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 199,24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0.2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3,984,800.00元,本次利润分配后公司总股本不变。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独立董事专项审核意见。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预估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

  1、关于预估与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南方工业集团公司及其控制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

  对与下表所列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智超、王世先、徐斌、侯铎回避表决,董事付勇、肖连丰、王琳、王琳、郭志宏5人投票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100%;0票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0%;0票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0%。决议通过。

  单位:万元

  ■

  2、关于预估与与公司股东日本清水(香港)有限公司受同一控制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

  对与下表所列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肖连丰回避表决,董事李智超、王世先、付勇、徐斌、侯铎、王琳、王琳、郭志宏8人投票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100%;0票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0%;0票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0%。决议通过。

  单位:万元

  ■

  3、关于预估与公司股东南阳市金坤光电仪器有限责任公司的关联交易

  对与下表所列关联方的关联交易,9票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100%;0票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0%;0票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0%。

  单位:万元

  ■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独立董事专项审核意见。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7年度计划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25,000万元的流动资金综合授信,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其中,包含公司自身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15,000万元的流动资金综合授信、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镀邦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的流动资金综合授信。授信利率在国家规定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实施时间、金额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确定。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为河南中光学集团有限公司提供9,000万元综合最高额担保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李智超、王世先、徐斌、侯铎回避表决,其他董事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公司向河南中光学集团有限公司提供9,000万元综合最高额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3月23日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河南中光学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7-008)。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独立董事专项审核意见。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7年新品科研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17年重点进行以下项目开发工作:车载镜头光学镜片量产关键工艺突破、车载镜头与摄像模组开发、车载中控面板超硬薄膜产业化工艺开发、塑料基板柔性显示超硬薄膜技术开发、强激光超精密特种光学元件及模组技术研究。

  十、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7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2017年,一方面要继续实施以往年度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 “类蓝宝石超硬抗反射触屏面板建设项目”、“军民两用光学元组件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剩余固定资产投资。一方面, 2017年新增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4450.3万元,主要项目为:光学元组件综合技改项目3932万元、小型技术组织措施518.3万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6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十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独立董事专项审核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鉴证,出具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内容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公司监事会对此议案发表的审核意见详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05)。

  十三、审议通过了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该内容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李智超、王世先、徐斌、侯铎回避表决,其他董事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与关联方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该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该关联交易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3月2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与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7-007)、《独立董事对2016年度有关事项的专项审核意见》。

  十五、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对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李智超、王世先、徐斌、侯铎回避表决,其他董事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通过查验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审阅财务公司出具的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在内的定期财务报告,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关于对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该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3月2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对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独立董事对2016年度有关事项的专项审核意见》。

  十六、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2016年度股东大会定于2017年4月18日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详细内容见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17-009)。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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