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事项提示

  1、武汉正通联合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已于2016年4月8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713号”文核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12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发行人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首期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为3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9亿元,自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完成;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

  本期债券名称为武汉正通联合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17正通01,债券代码:112511。

  2、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为人民币3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9亿元。本期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3、根据《公司债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4、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反映了公司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低。本期债券发行上市前,公司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为384,803.73万元(即截至2016年9月30日,发行人未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71.81%,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74.57%;发行人经审计的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53,577.89万元(即2013年、2014年和2015年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0,001.17万元、51,245.05万元和49,487.45万元的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5、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交易(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6、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5年。债券存续期第3年末附设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担保人及担保方式:本期债券无担保。

  8、特殊权利条款:本期债券第3年末附设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9、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簿记建档区间为5.8%-6.2%,最终票面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17年3月23日(T-1日)向网下合格投资者利率询价,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17年3月24日(T日)在《证券时报》、深圳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10、本期债券面向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公开发行,发行采取网下面向上述合格投资者簿记建档的方式。网下申购由簿记管理人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具体配售原则请详见本公告之“三、网下发行”之“(六)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深圳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11、网下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并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合格投资者通过向簿记管理人提交《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申购。合格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单位为1,000万元(含1,000万元,10,000手,10万张),超过1,000万元的必须是1,000万元(10,000手,10万张)的整数倍,簿记管理人另有规定的除外。

  12、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账户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代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3、敬请投资者注意本期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资金缴纳等具体规定。

  14、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15、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项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武汉正通联合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该募集说明书摘要已刊登在2017年3月22日(T-2日)《证券时报》上。与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询。

  16、有关本期债券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证券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释 义

  除非特别提示,本公告的下列词语含义如下:

  ■

  一、本期发行基本情况

  1、发行主体:武汉正通联合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武汉正通联合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简称:17正通01,债券代码:112511)。

  3、发行规模:本期发行规模为3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9亿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申购情况,决定是否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即在基础规模3亿元基础上,由主承销商在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上追加不超过9亿元的发行额度。

  4、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人民币100元,按照票面金额平价发行。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5年期,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按照簿记建档结果确定,在存续期内前3年固定不变;在存续期的第3年末,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的债券票面利率为存续期内前3年票面利率加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固定不变。债券的利率将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7、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调整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8、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金额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发行人将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9、回售登记期: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本期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日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10、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次债券在债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11、还本付息方式: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券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12、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利息登记日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13、发行首日或起息日:2017年3月24日。

  14、付息日:2018年至2022年每年的3月24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8年至2020年每年的3月24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15、本金兑付日:2022年3月24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兑付日为2020年的3月24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16、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7、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本期债券面向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合格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公开发行,采取簿记建档方式发行,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询价情况进行债券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18、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本次债券不安排向公司股东配售。

  19、担保情况:本期债券为无担保。

  20、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

  开户银行:汉口银行汉正街支行

  账户名称:武汉正通联合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账号:072011000345728

  21、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22、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3、主承销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4、承销方式:本次债券由主承销商负责承销,组建承销团,采取代销的方式承销。

  25、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债券募集的资金在扣除发行等相关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偿还金融机构借款。

  26、发行费用概算:本期债券发行总计费用预计不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1%。

  27、拟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28、上市安排: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交易(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29、质押式回购安排: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30、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次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31、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向合格投资者簿记建档确定发行利率

  (一)网下投资者

  本次网下参与簿记建档的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并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二)利率簿记建档区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5.8%-6.2%,最终票面利率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在上述利率区间范围内确定,在债券存续期限内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发行利率确认原则:簿记管理人按照合格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到高的原则,对合规申购金额逐笔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

  (三)簿记建档申购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簿记建档的时间为2017年3月23日(T-1日),参与申购的合格投资者必须在2017年3月23日(T-1日)09:30-11:30将《武汉正通联合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以下简称“《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见附件)及其他相关文件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

  (四)申购办法

  1、填制《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申购的合格投资者可以从发行公告所列示的网站下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具体见本公告填表说明)。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应注意:

  (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询价区间内填写询价利率;

  (2)每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最多可填写5个询价利率,询价利率可不连续;

  (3)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0.01%;

  (4)询价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并为1,000万元的整数倍;

  (6)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是指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不低于该申购利率时,投资者新增的投资需求(具体见本公告填表说明第7条之填写示例)。

  2、提交

  参与申购的合格投资者应在2017年3月23日(T-1日)09:30-11:30之间,将以下文件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并电话确认:

  (1)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认购及交易的公司债券风险揭示书;

  (5)合格投资者确认函;

  (6)股东证券账户卡(深圳)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簿记管理人根据申购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上述资料提供不齐全的,簿记管理人有权认定投资人提交的申购是否有效。每家合格投资者只能报价一次,在未获得簿记管理人同意情况下,如投资者提交两份以上(含两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则以最先到达的合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视为有效,其后的均视为无效报价。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即构成投资者发出的、不可撤销的、对投资者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申购要约。合格投资者如需对已提交至簿记管理人处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进行修改的,须征得簿记管理人的同意,方可进行修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修改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簿记室传真:010-63210620、010-63210658;

  咨询电话:010-63210625、010-63210627。

  3、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在预设的利率簿记建档区间内确定最终的票面利率,并将于2017年3月24日(T日)在《证券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

  三、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网下发行的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并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合格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发行规模

  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为人民币3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9亿元。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根据本期债券发行申购情况,由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决定是否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参与本期网下发行的每个合格投资者的最低认购单位为10,000手(10万张,1,000万元),超过10,000手的必须是10,000手(10万张,1,000万元)的整数倍。

  (三)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四)发行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2个交易日,即发行首日2017年3月24日(T日)至2017年3月27日(T+1日)。

  (五)认购办法

  1、参与本次债券网下申购的合格投资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自行承担有关的法律责任。

  2、凡参与簿记建档的合格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持有登记公司开立的合格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的投资者,必须在2017年3月23日(T-1日)前开立证券账户。

  3、拟参与网下申购的合格投资者在网下发行期间自行联系簿记管理人,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合格投资者认购意向,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认购数量,并向合格投资者发送《武汉正通联合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配售缴款通知书》(以下简称“《配售缴款通知书》”),或签订《网下认购协议》。

  (六)配售

  簿记管理人根据簿记建档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合格投资者的获配售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总金额。

  配售依照以下原则: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到高对认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投资者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不含发行利率)的申购量全部获配。申购利率等于发行利率的边际申购量的分配按照申购金额由多到少配售;边际申购金额相同的,按照收到《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传真件的时间先后进行排序配售;边际申购金额相同且申购时间相同的,按相同比例配售。

  (七)资金划付

  获得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应按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须在2017年3月27日(T+1日)15:00前足额划至簿记管理人指定的收款账户。划款时应注明“17正通01认购款+投资者A股证券账户号码(深圳)”字样,同时向主承销商传真划款凭证。

  ■

  (八)违约认购的处理

  对未能在2017年3月27日(T+1日)15:00前缴足认购款的合格投资者将被视为违约认购,主承销商有权取消其认购。主承销商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者认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四、风险提示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募集说明书》。

  五、认购费用

  本期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1、发行人:武汉正通联合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车站西路88号

  法定代表人:王木清

  联系人:王恂

  办公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车站西路88号

  电话:010-63829393

  传真:010-63866506

  邮政编码:430000

  2、主承销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吉林省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联系人:刘文峰、殷雄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28号恒奥中心D座东北证券

  电话:010-63210639

  传真:021-68573837

  邮编:100033

  发行人:武汉正通联合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3月21日

  

  附件:

  武汉正通联合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

  

  武汉正通联合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认购及交易的公司债券风险揭示书

  投资者向簿记管理人提交申购意向函时请一同提供本文(加盖公章)。

  尊敬的投资者:

  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投资者在参与深沪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前,应当知悉并自行承担债券市场以下风险:

  1、【总则】债券投资具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放大交易风险、标准券欠库风险、参与信用状况恶化债券的风险、政策风险及其他各类风险。

  2、【投资者适当性】投资者在参与认购及交易前,应当充分了解该类债券的相关风险以及债券发行人的相关情况,根据自身财务状况、实际需求及风险承受能力,审慎决定参与债券交易。同时,投资者应当特别关注债券发行人发布的债券投资者适当性调整公告,及时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市公司网站以及证券公司网站等渠道获取相关信息,审慎作出投资决策。

  3、【信用风险】债券发行人无法按期还本付息的风险。如果投资者购买或持有资信评级较低、发行人资质较差的信用债,将面临显著的信用风险。

  4、【市场风险】由于市场环境或供求关系等因素导致的债券价格波动的风险。

  5、【流动性风险】投资者在短期内无法以合理价格买入或卖出债券,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6、【放大交易风险】投资者利用现券和回购两个品种进行债券投资的放大操作,从而放大投资损失的风险。

  7、【标准券欠库风险】投资者在回购期间需要保证回购标准券足额。如果回购期间债券价格下跌,标准券折算率相应下调,融资方面临标准券欠库风险。融资方需要及时补充质押券避免标准券不足。

  8、【参与信用状况恶化债券的风险】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的债券存在资信评级下调,发行人盈利能力恶化以及生产经营发重大变的可能性,该类债券存在无法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按时足额还本付息的风险,可能给投资者造成损失。投资者在参与认购及交易前,应当充分了解该类债券的相关风险以及债券发行人的相关情况,根据自身财务状况、实际需求及风险承受能力,审慎考虑是否买入。

  在债券存续期间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公众投资者将不得继续买入,已经持有该债券的公众投资者只能选择持有至到期或者卖出。合格投资者继续参与该类债券的投资,则风险相对较大:

  (1)债券信用评级下调,低于AAA级;

  (2)发行人发生债务违约,延迟支付本息,或者其他可能对债券还本付息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

  (3)中国证监会、交易所根据投资者保护的需要规定其他情形。

  9、【政策风险】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交易所规则的变化、修改等原因,可能会对投资者的交易产生不利影响,甚至造成经济损失。

  本《风险揭示书》的揭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债券认购及交易的所有风险。投资者在参与债券认购及交易前,应充分了解该类债券的相关风险以及债券发行人的相关情况,认真阅读债券募集说明书以及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并做好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确定自身有足够的风险承受能力,避免因参与债券交易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本人/机构已阅读并完全理解以上《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认购及交易的公司债券风险揭示书》,且具备合格投资者资格,知悉债券认购及交易风险,愿意承担债券市场的各种风险和损失。

  投资者:(签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武汉正通联合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合格投资人确认函

  投资者向簿记管理人提交申购意向函时请一同提供本文(加盖公章)。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关于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事项的规定,本机构为:(请在括号中勾选 )

  ( )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和信托公司等;

  ( )上述金融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及基金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如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请同时勾选★项)

  (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 )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

  ( )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经其备案的私募基金;

  ( )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企事业单位法人、合伙企业(如为合伙企业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请同时勾选★项);

  ( )名下金融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的个人投资者(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 )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合格投资者。请说明具体类型并附上相关证明文件(如有)。

  ★如理财产品、合伙企业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根据穿透原则(《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之规定)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符合基金业协会标准所规定的合格投资者。是( ) 否( )

  投资者:

  (签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以下填表说明部分可不回传,但应被视为本发行公告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1、参加利率询价的合格投资者请将此表填妥后于2017年3月23日(T-1日)09:30-11:30之间将本表连同有效的以下证件一并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和经办人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加盖单位公章后的股东证券账户卡(深圳)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填写:一般法人填写其营业执照中的注册号,证券投资基金填写“基金简称”+ “证基”+ “中国证监会同意设立证券投资基金的批文号码”,全国社保基金填写“全国社保基金”+ “投资组合号码”,企业年金基金填写“劳动保障部门企业年金基金监管机构出具的企业年金计划确认函中的登记号”。

  3、票面利率应在簿记建档利率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精确到0.01%;

  4、每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最多可填写5个询价利率,利率可不连续;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金额不得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并为1,000万元的整数倍;

  6、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是指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不低于该申购利率时,投资者新增的投资需求,每一标位单独统计,不累计;

  7、票面利率及申购金额填写示例(声明:本示例数据为虚设,不含任何暗示,请投资者根据自己的判断填写)。

  假设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的询价区间为4.00%-5.00%。某合格投资者拟在不同票面利率分别申购不同的金额,其可做出如下填写:

  ■

  上述报价的含义如下: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高于或等于4.95%时,有效申购总金额为15,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4.95%,但高于或等于4.60%时,有效申购总金额为10,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4.60%,但高于或等于4.55%时,有效申购总金额为6,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4.55%,但高于或等于4.20%时,有效申购总金额为3,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4.20%,但高于或等于4.15%时,有效申购总金额为1,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4.15%时,该申购要约无效。

  7、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并签字,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传真至主承销商后,即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可撤销。若因合格投资者填写缺漏或填写错误而直接或间接导致预约申购无效或产生其他后果,由合格投资者自行负责。

  8、参与利率询价与申购的投资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行承担法律责任。证券投资基金及基金管理公司申购本期债券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9、每家合格投资者只能提交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如投资者提交两份以上(含两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则以最先到达的视为有效,其后的均视为无效。

  10、合格投资者须通过以下传真号以传真方式参与本次网下利率询价,以其他方式传送、送达一概无效。

  申购传真:010-63210620、010-63210658;

  咨询电话:010-63210625、010-63210627。

热门推荐

相关阅读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