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雪莱特")于近日收到广东雪莱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知,其于2017年3月17日与自然人叶富荣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以自有资金1,500.30万元受让叶富荣所持有的广州市明师教育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师教育")225,000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具体如下:

  一、基金设立情况

  公司于2016年5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深圳前海盈方创赢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雪莱特产业基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与深圳前海盈方创赢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产业基金。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发起设立广东雪莱特产业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53)。

  2016年6月14日,广东雪莱特产业基金成立,正式名称为"广东雪莱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并取得了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发起设立广东雪莱特产业基金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60)。

  2016年9月19日,广东雪莱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完成资金募集,并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手续,取得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发起设立广东雪莱特产业基金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95)。

  二、基金本次对外投资概况

  近日,广东雪莱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叶富荣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广东雪莱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自有资金15,003,000元受让叶富荣持有的明师教育225,000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本次转让已于2017年3月17日完成相关股票过户手续。

  广东雪莱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16年12月,受让广州明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明师教育股票277,000股。截止目前,广东雪莱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明师教育股票502,000股,占明师教育股本总额的4.1839%。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广东雪莱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外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广东雪莱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姓名:叶富荣

  2、身份证号码:440104195508******

  3、住所:广州市荔湾区南站新街

  四、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名 称:广州市明师教育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罗宇恒

  3、注册资本:1,199.8307万元人民币

  4、住 所:广州市海珠区昌岗中路熙园街2号103、201、302房

  5、成立日期:2005年06月16日

  6、经营范围:教育咨询服务;社会法律咨询;法律文书代理;职业技能培训(不包括需要取得许可审批方可经营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体育培训;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文化艺术咨询服务;翻译服务;美术辅导服务;音乐辅导服务;戏剧艺术辅导服务;表演艺术辅导服务;为公民出国定居、探亲、访友、继承财产和其它非公务活动提供信息介绍、法律咨询、沟通联系、境外安排、签证申请及相关的服务;语言培训。

  7、标的公司业务情况:

  明师教育成立于2005年,其股票于2016年7月2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交易,证券简称:明师教育,证券代码:837957。明师教育主要业务为课外辅导教育及教育咨询服务。明师教育的业务直接面向终端客户,主要客户群体为中小学生及部分学前、大学学生;推出的主要培训服务项目为课外补习班、全日制复读、一对一、外语培训等各类型教育培训项目。

  五、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1、股份转让方案

  叶富荣将所持明师教育225,000股股票(占明师教育股本总额的1.8753%),以人民币15,003,000元转让给广东雪莱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每股转让价格为66.68元。

  2、交割

  协议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协议转让方式进行交割。

  明师教育在协议转让完成后50个工作日内向工商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本次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和备案手续,且明师教育登记日应不晚于交割日起90个工作日。若因股转中心原因或中国结算中心原因导致明师教育无法在上述日期完成工商部门变更手续,则明师教育办理该次工商变更登记和备案手续可按实际可办理的时间延迟。

  3、协议生效

  《股份转让协议》经双方正式签署之日起生效。

  六、基金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1、广东雪莱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基金设立的目的,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属于其正常投资经营行为。广东雪莱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产生的投资收益可能为公司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对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2、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则制度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在设立广东雪莱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期间及之后的十二个月内,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含节余募集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形。

  七、基金本次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广东雪莱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对外投资受产业政策、行业发展、市场环境等多种因素影响,具有一定的政策风险、市场风险。

  2、广东雪莱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对外投资协议双方已就股权转让达成共识,但由于尚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3、广东雪莱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对外投资,可能存在项目投资收益不确定、投资决策、管理运作、风险控制等方面的风险。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建立科学有效的投资决策管理制度,持续完善投资决策管理流程,做到有效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防范利益输送与利益冲突,健全信息隔离机制。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股份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21日

热门推荐

相关阅读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