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3月22日10:35 证券时报网

证券时报网(www.stcn.com)03月22日讯

据新华社报道,记者22日从北京市住建委获悉,北京市住建委会同北京市规划国土委正式发布《关于加强国有土地上住宅平房测绘、交易及不动产登记管理的通知》。通知规定,对于“过道”将在不动产权证附记栏中予以记载。专家表示,此举意在遏制“过道学区房”。该通知自2017年4月10日起执行。

(证券时报·e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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