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 年3月21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来函,《关于对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涉嫌财务违规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0300号),原文如下:

  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3月21日,你公司发布公告称, 2016年年度报告审计过程中发现以往年度涉嫌财务违规,可能导致2012年到2016年连续五年亏损。该事项对公司及投资者影响重大,现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17.1的规定,请你公司对下述事项进行说明,并作补充披露。

  一、请公司补充披露涉嫌财务违规相关事项的发现过程,审慎判断并充分披露涉嫌财务违规对公司的影响,及其引致的各种风险,并及时披露相关事项进展。

  二、公告称,公司是否能如期披露年报存在不确定性。你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披露2016年度报告。请公司补充披露目前2016年年度报告编制工作和审计工作推进情况,说明公司为确保年报按期披露已采取和拟采取的举措。请公司年审会计师就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能否如期完成发表意见。

  三、请公司自查并说明公司管理层的履职情况以及内控等相关制度执行情况,请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事会对公司内控制度的有效性、公司治理是否存在缺陷发表意见。

  四、请公司在审慎评估可能涉嫌财务违规事项对投资者影响的基础上,说明公司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拟采取的措施。

  五、公告称,公司2014年、2015年已经连续两年亏损,公司判断2016年度公司仍将亏损且不存在盈利的可能,公司A股股票将于2016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暂停上市。请公司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说明公司可能被暂停上市的后续相关程序安排,特别是公司股票交易安排,并向投资者充分提示暂停上市的风险。

  你公司应当召开董事会会议,落实前述要求,于3月22日前书面回复并对外披露。

  本公司在收到上述函件后,已按要求开始准备回复及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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