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644,80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0.66%;

  2、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可上市流通日为2017年3月22日。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3月1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74人,可申请解锁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644,80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0.66%,具体内容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2014年10月10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并一致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14年10月1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召开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史丹利化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3、2014年10月16日,公司独立董事就《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发表独立意见,同意实行本次股票激励计划。

  4、2014年10月16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召开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的议案》和《关于核实〈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5、2014年12月9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

  6、2014年12月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召开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史丹利化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董事会同意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激励对象人数、授予股份数量及考核指标进行调整,其中,授予激励对象由原定的84人增加至91人,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730万股调整为650万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670万股调整为590万股,预留部分为60万股不变。

  7、2014年12月9日,公司独立董事就《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发表独立意见,同意实行本次股票激励计划。

  8、2014年12月9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召开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的议案》和《关于核实〈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9、2015年1月10日,公司获悉报送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相关材料经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

  10、2015年1月26日,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史丹利化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11、2015年2月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召开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授予91名激励对象590.00万股限制性股票,并确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15年2月2日。

  12、2015年2月2日,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事项出具独立意见,同意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15年2月2日,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91名激励对象授予590.00万股限制性股票。

  13、2015年2月2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召开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4、2015年3月16日,公司作出《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5),鉴于激励对象杨其洪、高文清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其对应的全部限制性股票,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实际授予对象为89人,实际授予股份557.00万股。

  15、2016年3月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召开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

  16、2016年3月1日,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事项出具独立意见。

  17、2016年3月1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召开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

  18、2016年3月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召开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9、2016年3月1日,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出具独立意见。

  20、2016年3月1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召开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1、2017年3月1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召开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

  22、2017年3月10日,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事项出具独立意见。

  23、2017年3月10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召开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的激励对象名单》。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达成的说明

  (一)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锁定期已届满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自2015年2月2日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起12个月为锁定期,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公司可申请解锁所获总量的40%。

  公司确定的首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5年2月2日,截至2017年2月2日,该部分限制性股票的锁定期已届满。

  (二)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达成的说明

  ■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激励计划涉及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解锁条件已达成,同意达到考核要求的74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限制性股票为7,644,800股。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三、本次解锁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17年3月22日;

  2、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644,80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0.66%;

  3、本次申请解锁的激励对象人数为74人;

  4、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及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

  注1:因公司实施了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派5.00元人民币现金;每10股转增10.00股)、2015年度(每10股派2.00元人民币现金;每10股转增10.00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同步实施了转增。

  注2: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的80名其他管理人员、核心业务(技术)人员本期可解锁股份742.40万股,其中符合解锁条件的70名激励对象实际解锁652.48万股(包含1名考核等级为B 人员的4.48万股)将予以解锁,因离职、考核不合格等不符合解锁条件的10名激励对象的89.92万股(包含1名考核等级为B人员的1.92万股)将予以回购注销。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7年3月1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的公告》。

  四、备查文件

  1、解除限售股份申请表;

  2、限售股份明细表。

  特此公告。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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