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1月2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所持控股子公司"众大复合材料"部分股权及放弃优先受让权的议案》,同意将公司所持有的控股子公司浙江众大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大复合材料")22.5%的股权以人民币22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自然人何立刚先生,同时对自然人股东李小虎先生所转让的32.5%的股权放弃优先受让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众大复合材料的股权的比例由62.5%变为40%。本次交易完成后,众大复合材料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情况进行注册地址及名称的变更以及董事会成员的改选等。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6年11月2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54)、《关于转让所持控股子公司"众大复合材料"部分股权及放弃优先受让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55)。

  2017年1月,公司与上述受让方完成了相关股权转让,并据此进行了工商变更登记,取得了由嘉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颁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21051333358A)。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7年1月1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转让所持众大复合材料部分股权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3)。

  根据上述事项的审议结果,众大复合材料于2017年3月完成迁址并更名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由东光县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21051333358A)。具体变更事项如下:

  1、名称由"浙江众大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变更为"沧州众成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2、类型由"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住所由"嘉善县惠民街道泰山路1号2幢"变更为"河北省沧州市东光县东光镇武千路南侧五里村南";

  公司其他登记事项未发生变更。

  备查文件:

  沧州众成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工商登记资料。

  特此公告。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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