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3月17日17:25 证券时报网

证券时报网(www.stcn.com)03月17日讯

上交所3月17日发布,为加强债券存续期信用风险管理,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上交所日前发布实施了《公司债券存续期信用风险管理指引(试行)》,强调债券发行人及受托管理人的核心作用;要求相关各方主动进行信用风险管理,持续监测、排查、预警信用风险;突出以风险为导向进行分类管理,将债权转为正常类、关注类、风险类和违约类,就不同风险分类的债券作出差异化的风险管理安排;建立债券信用风险管理报告制度。

(证券时报·e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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