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因本公司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已于2017年2月20日紧急停牌,并于2017年2月21日起继续停牌。经与有关各方论证和协商,上述事项对公司构成了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于2017 年3月4日发布了《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临 2017-09),本公司股票自2017年2月20日起预计停牌不超过一个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2016年5月21日发布的《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公司于2017年3月7日发布了《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前股东持股情况公告》(临2017-10),公告了截至停牌前1个交易日(2017年2月20日)公司股东总人数及前10大股东、前10大流通股股东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正与有关各方就上述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开展进一步磋商协调工作,并按照有关规定,积极推动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因有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了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及时公告并复牌。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一日

热门推荐

相关阅读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