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3月1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基金募集情况

  ■

  注:1)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至10万份;

  2)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至10万份。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开始办理,届时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决定并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2、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gtsfund.com.cn)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607-0088)咨询相关情况。

  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3月11日

  

  圆信永丰丰润货币市场基金

  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3月1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办理日常申购、赎回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基金管理人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由于各基金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放日的具体交易时间可能有所不同,投资者应参照各基金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柜台、基金管理人电子直销或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其他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时,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00元,单笔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元;申购B类基金份额时,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500万元,每笔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1.00元。

  各销售机构对上述最低申购限额、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但不得低于上述下限。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无申购费。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申购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人赎回本基金份额时,可申请将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基金份额赎回;单笔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0份,如果销售机构业务规则规定的最低单笔赎回份额高于1.00份,以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将导致在某一销售机构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份的,在赎回时须一次性全部赎回,否则基金管理人有权强制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全部赎回其在该销售机构交易账户持有的基金份额。

  各销售机构对上述交易级差、最低赎回份额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但不得低于上述下限。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无赎回费。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赎回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5 基金销售机构

  5.1 直销机构

  1、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上海直销中心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28号陆家嘴基金大厦19楼

  电话:021-60366073

  传真:021-60366001

  厦门直销中心办公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展鸿路82号金融中心大厦21楼2102室

  电话:0592-3016513

  传真:0592-3016501

  网址:www.gtsfund.com.cn

  2、电子直销

  (1)名称: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直销

  网站:www.gtsfund.com.cn

  客服电话:400-607-0088;021-60366818

  (2)名称: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直销系统之微信交易端口

  圆信永丰基金微信公众号:gtsfund4006070088

  客服电话:400-607-0088;021-60366818

  5.2 其他销售机构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154号中山大厦

  法定代表人: 高建平

  电 话: 95561

  公司网址:www.cib.com.cn

  6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本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之后,基金管理人将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介、基金管理人网站及客户服务电话、基金份额销售网点等公布开放日的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敬请投资者注意。

  7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本公司旗下其他的开放式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业务,届时将另行公告。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上述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圆信永丰丰润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亦可以到本公司网站(www.gtsfund.com.cn)等处查询。

  3、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者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07-0088)垂询相关事宜。

  4、风险提示: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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