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告基本信息

  ■

  注:-

  2.基金募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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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00份;

  2、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00份;

  3、本基金机构投资者占比较高,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4、本基金自2017年3月1日起至2017年3月8日止,通过直销机构和各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公开发售。

  5、按照有关规定,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2个工作日之后,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的查询,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98-8888或010-66555662和网站www.mfcteda.com查询交易确认状况。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申购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开始办理,本基金的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开始办理。在确定了本基金开放申购和赎回的日期后,本基金管理人至少提前2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的公司网站上予以披露。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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