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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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基金募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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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1)本基金募集期间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资产支付。

  (2)本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10万份;本基金的基金经理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份。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的确认结果为准。请投资人在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2个工作日之后,及时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的查询,或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0-6868和网站(http://www.ubssdic.com)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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