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金海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17 年2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与通讯方式相结合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聘高飞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之前,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将高飞女士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在规定时间内,上海证券交易所未提出异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董事会秘书聘任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聘任董事会秘书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任职人员具备履行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须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及相关素质与工作经验,并取得了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且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将高飞女士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上述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事项。

  高飞女士简历:

  1979年出生,硕士。曾任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主任、董事会秘书。2015年11月进入本公司,担任公司总裁办主任兼人事行政总监。2012年 10月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第四十五期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经考试合格。经查,高飞女士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管理办法》中规定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

  因公司董事会秘书变更,根据有关信息披露的规定,现将高飞女士的联系方式公告如下:

  电话:0575-87847722

  传真:0575-87847722

  邮箱:touzizhe@goldensea.cn

  特此公告。

  浙江金海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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