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2月11日14:50 证券市场周刊·红周刊

  IPO政策需要顶层设计 须严格限制实控人股份流通

  《红周刊》特约作者 胡东辉

  IPO政策屡遭诟病,主要在于只顾及了发行上市这一头,而没有解决一直困扰A股市场的沉珂难题。比如,中小盘股的首发新股比例一般为25%,4亿股以上的大盘股首发新股比例则低至10%,这就源源不断地制造了大小限的解禁流通问题,成为长期困扰A股市场的制度性问题。要解决这些难题,必须对IPO政策进行改革,作出顶层设计,一劳永逸地解决困扰A股市场的制度性弊端。

  必须严格限制实控人股份流通

  IPO政策必须确保既能体现融资功能,又能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但是现在IPO资源错配的不在少数,最糟糕的是IPO成为社会财富向少数人重新分配的工具,IPO公司实际控制人最在乎的是拿到稀缺的上市门票,从而实现股权价格的暴涨,终极目标是套现走人。

  典型者如永大集团(现更名融钰集团),公司2011年10月上市,圈走二级市场投资者7.6亿元现金。上市5年中累计分红不到8000万元,剔除分配给公司实控人自己的部分,分配给二级市场投资者的红利不到2000万元。然后公司实控人清仓减持,一股不剩,从二级市场投资者身上巧取豪夺67.8亿元,拍拍屁股走了,留下一个烂摊子。这样的公司上市意义何在?IPO怎么能成全这样的公司?

  A股市场此类事甚多,足以说明IPO政策出了偏差。当务之急是要亡羊补牢,对IPO政策进行重大改革,终结IPO只造富不创富的顽症。所有IPO公司在申请上市时都说得冠冕堂皇,都是为了做大做强,没有人会说是为了实现股权增值套现走人的。既然如此,那么公司实控人就应该不在乎股权是否能够套现,实控人的利益应该通过公司创造利润分配红利来实现。

  IPO政策应该从顶层作出制度性的安排,将实控人股份转为优先股,或者限定10年以上的禁售期,以后的减持必须跟公司业绩挂钩,达不到行业平均利润率水平的,不得减持,减持时必须向减持期间持股的二级市场投资者支付对价。股权分置改革时非流通股东都要向二级市场投资者支付对价,但却莫名其妙地豁免了以后IPO公司非流通股东支付对价的义务,这是什么逻辑?完全没有道理,IPO政策必须重新明确非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的义务。为了提高效率,可以制定统一的对价支付计算公式,所有公司按公式计算出对价支付标准。

  IPO政策应引导真心实意做实业

  IPO的目的是集中社会资源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壮大,不是让公司的实控人一夜暴富。IPO已经创造了为数可观的亿万富豪,但这些财富不是新创造出来的,而是社会财富的重新分配。现在很多IPO公司都是冲着这个目标来的,上市成功便弹冠相庆,然后数着日子准备套现卷款走人,因此到现在为止,A股市场还没有出现伟大的公司,这是IPO政策偏差的悲哀。如果不能纠正这一点,A股市场就不可能长治久安。

  IPO政策的顶层设计就是要明确政策的导向,要让IPO公司的实控人抛弃一夜暴富的念头,公司上市是为了做大做强,实控人的财富只能与公司的发展同步增长,而不能脱离公司的实际暴增。可现在即便是上市公司濒临倒闭破产,卖壳还能值几十亿元,这种荒唐的事情再也不应该发生了。阻止这种事情重演的有效办法就是严格限制公司实控人的股权转让,只有接受这种限制的公司才能IPO。

  如果IPO公司的实控人真像公开标榜的那样是要做大做强实业,那就不会在乎这种股权转让限制。不愿接受股权转让限制的公司完全可以不上市,这也可以纾解IPO的堰塞湖。IPO应对真心实意做实业的公司敞开大门,让真正的好公司脱颖而出。好公司的价值从来不会以股权是否上市流通来衡量,像华为,公司不上市,大家仍然公认它是一家伟大的公司,没有人会低估它的股权价值。假如华为要增资扩股,即使它明确宣布永远不上市,也会有人追着要入股。为什么?因为它是伟大的公司,分红本身已经足够让股东满意了。

  反观现在很多平庸的公司,股权的价值与公司上市与否密切挂钩,具有天壤之别,能上市再贵也有人要,不能上市,再便宜也没人要。再烂的公司,只要有了上市代码,就会有很多人追着买,由此可见IPO政策偏差之严重。如果再不纠偏,这样的IPO是要把公司朝什么方向引导?这样的新股发行越多,二级市场积累的问题也越多,对实体经济也不会有什么积极意义,反而可能极大地伤害二级市场的投资者。

责任编辑:马天元 SF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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