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告基本信息

  ■

  2 基金募集情况

  ■

  注:

  1.本基金以人民币和美元发售,美元份额发售面值为1.00元人民币除以募集期最后一日中国人民银行最新公布的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6.8568折算的美元金额。上表“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中美元净认购金额及“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中美元认购资金产生的利息按照募集期最后一日中国人民银行最新公布的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6.8568折算为人民币。

  2.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与本基金有关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3.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10万份(含)。

  4.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未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投资者可以到本基金销售机构的网点查询认购交易确认情况,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ftsfund.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7004518,95105680或021-38789555)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本基金的封闭期为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该日)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1 年的期间。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为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该日)1年的期间。第二个封闭期为自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1 年的期间,以此类推。本基金封闭期结束前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

  本基金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为本基金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包括该日)原则上不少于5 个工作日且不超过15 个工作日的期间,具体期间由基金管理人在封闭期结束前公告说明。每个封闭期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本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开放期为自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起(包括该日)原则上不少于5 个工作日且不超过15 个工作日的期间。本基金的开放日为在开放期内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本基金管理人会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敬请投资者关注。

  风险提示:

  本基金同时以人民币和美元销售,人民币份额的初始面值为1.00元,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存在单位份额净值跌破1.00元初始面值的风险;美元发售价格为1.00元人民币按基金募集期最后一日中国人民银行最新公布的美元对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的美元金额,并以此计算投资人最终以美元认购的基金份额,投资人需承担募集期内的美元汇率波动的风险。美元申购、赎回价格为按照人民币基金份额净值除以中国人民银行最新公布的美元对人民币汇率中间价计算的美元折算净值,由于存在汇率波动,可能导致以美元计算的收益率和以人民币计算的收益率有所差异。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前应认真阅读相关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一月二十六日

下载新浪财经app
下载新浪财经app

相关阅读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