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1月24日17:00 证券时报网

证券时报网(www.stcn.com)01月24日讯

保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资金股票投资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要求,保险机构与非保险一致行动人共同开展重大股票投资,新增部分应使用自有资金。保险机构与非保险一致行动人开展一般股票投资发生举牌时,保监会可暂停保险机构资金最终流向非保险一致行动人的直接或间接投资等。《通知》明确,保险机构投资单一股票的账面余额不得高于上季末总资产的5%,投资权益类资产账面余额合计不得高于季末总资产的30%。

(证券时报·e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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