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佰利联 公告编号:2017-009
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7年1月23日(周一)以通讯表决与现场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的会议通知和议案已于2017年1月18日按《公司章程》规定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共计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并达到了《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表决权数。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2、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参股公司维纳科技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关于公司与参股公司维纳科技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公司保荐机构广发证券对该议案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4、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焦作市中站区亿利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关于对控股子公司焦作市中站区亿利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5、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保荐机构广发证券对该议案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6、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变更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关于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变更相关事宜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的议案》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关于修订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由于《公司章程》的修订,公司其他管理制度中涉及到公司名称的内容一并调整,与《公司章程》保持一致。
8、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与参股公司维纳科技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6、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月23日
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佰利联 公告编号:2017-010
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7年1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的会议通知和议案已于2017年1月18日按《公司章程》规定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全体监事。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参股公司维纳科技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焦作市中站区亿利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变更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的议案》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1月23日
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佰利联 公告编号:2017-011
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1 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由于公司经营管理需要,根据公司总裁范先国先生的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拟聘任Bruce Griffin先生担任公司战略副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时止。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附:Bruce Griffin先生简历
Bruce Griffin,男,英国国籍,1968年6月出生,硕士学历。2009-2010年担任澳大利亚GrainCorp(粮食公司)仓库和物流单元的集团总经理;2011年担任澳大利亚MIL资源公司(矿产开发公司) 的总裁;2012年-2013年担任英国WTR(世界钛资源公司)的总裁;2014年至今担任TZMI(特智迈矿资源国际咨询公司)的总裁;截止公告披露日,Bruce Griffin先生未兼任其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特此公告。
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月23日
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佰利联 公告编号:2017-012
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关于鼓励上市公司兼并重组、现金分红及回购股份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拟定了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为增强投资者信心,进一步完善公司的长效激励机制,公司拟将回购股份用作员工持股计划。
二、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回购股份拟采用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
三、回购股份的价格
(一)价格
本次回购 A 股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20元/股([0-20]元/股)。
前述回购价格亦需满足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回购价格的相关要求。
(二)回购期内分红送转的价格调整方法
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送股、转增股本或现金分红,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四、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一)回购股份的种类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二)回购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
公司回购股份规模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4.92%。
(三)回购股份的数量
目前公司总股本为2,032,164,739股,若全额回购4.92%,预计可回购股份不超过100,000,000股(本预案中数字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导致尾数差异,下同),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五、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一)拟用于回购资金总额上限
回购的资金总额预计为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
(二)拟用于回购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六、回购股份的期限
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
1、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总额(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资金不足购买100股股票视为达到回购的资金总额)或回购股份规模两者之一达到最高限额,亦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七、回购股份的用途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作为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将按照规定将本次所回购的股份在一年内过户给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股份过户前不具有表决权、利润分配权。公司及时制订员工持股计划方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根据证券市场变化确定员工持股计划及股份回购的实际实施进度。若员工持股计划未能如期成功实施或虽已实施但员工持股计划筹措资金未能达到公司计划金额,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将未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的回购股份予以注销。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的变动情况(单位:股)
1、如果本公司最终回购股份数量100,000,000股,并假设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而锁定全部回购股份,则回购后公司总股本2,032,164,739股,回购及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后的公司股权变动如下:
■
2、如果本公司最终回购股份数量100,000,000股,并假设由于员工持股计划因各种不可抗力未能成功实施而相应注销全部回购股份,则回购后公司总股本1,932,164,739股,回购及注销后的公司股权变动如下:
■
九、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重大发展影响的分析
公司2016年实施非公开发行,收购四川龙蟒钛业100%股权后,本公司产能和盈利能力大幅提升,公司已稳居钛白粉行业国内第一,国内外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大幅提高,企业财务状况良好。2016年9月30日,资产负债率低于50%,预计2016年年末资产负债率大幅降低,并且在可预期的时间内公司盈利能力将稳步提升。目前公司金融机构授信额度宽松、公司货币资金充裕,以不超过12亿元资金回购公司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回购部分股份作为公司拟开展的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将股东、公司和员工三方的利益捆绑在一起,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机制,有利于公司收购后的企业文化整合,有利于挖掘公司内部成长的原动力,提高公司自身的凝聚力和市场竞争力。
公司本次回购部分股份有利于维护公司二级市场价格,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实现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维护公司在资本市场的形象。
本次实施回购股份,回购总额不超过12亿元,在可预期的回购价格区间内,公司股权分布情况符合公司上市的条件,同时,公司回购股份以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公司股票上市的基本条件为原则,回购后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十、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是否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说明:
公司已离任高管彭忠辉(2016年12月23日离任)于2016年9月27日通过竞价交易方式以均价14.15元/股减持50000股股份,此次变动后持股数为825000股。公司高管彭忠辉减持公司股份属个人减持行为,在此期间公司尚未筹划本次回购事项。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前六个月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
公司已按照《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的规定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将按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报。
十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回购部分股份合法、合规,有利于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同时能进一步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完善公司的长效激励机制,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事项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具体内容详见《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二、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独立意见”。
本次回购预案尚需经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后方可实施。如该议案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回购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月23日
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佰利联 公告编号:2017-013
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参股公司维纳科技
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关联交易概述
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17年度将与关联方焦作市维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纳科技”)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3,001.87万元。2016年度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133.62万元。
2017年1月2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参股公司维纳科技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本次关联交易不涉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因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2017年全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维纳科技法定代表人:冯立明,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从事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方可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生产、销售:精细陶瓷;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及易制毒化学品)及普通机械加工(以上范围中凡涉及专项许可的项目,凭许可证或有关批准文件从事生产经营)。住所:焦作市中站区西1公里焦克路北。截至2016年12月31日,维纳科技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总资产为7,660.61万元人民币,净资产为4,033.92万元人民币;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4,796.39万元人民币,净利润为165.19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维纳科技是本公司的参股公司,本公司占维纳科技注册资本比例为21.3%。
2、履约能力分析
维纳科技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事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原则
公司向维纳科技采购磨介、陶瓷结构件等产品;销售钛白粉、氯氧化锆等产品;出租厂房。以上交易均将按照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同类产品的客户同等对待。公司与维纳科技之间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按市场价格确定。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2017年1月18日,公司和维纳科技签署了框架性的《购销合同》,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止。根据合同约定:公司向维纳科技销售钛白粉、氯氧化锆等产品,预计2017年总金额不超过1,600万元;向维纳科技采购磨介、陶瓷结构件等产品,预计2017年总金额不超过1,300万元。此外,协议还约定了产品验收、质量保证及责任、定价与结算、违约责任等。2017年1月18日公司和维纳科技签署了《厂房租赁合同》向维纳科技出租厂房,预计租金收入2017年总金额不超过101.87万元。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是在正常的生产经营和购销活动过程中产生的,长期以来持续发生,预计此类交易仍将持续发生,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是公平和公正的,交易是公允的,信息披露是充分的,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有利于公司专心致力于主营业务的研发生产和核心竞争能力的提高。同时,上述关联交易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较低,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及中介机构意见
公司事前提交了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资料,我们进行了事前审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对《关于公司与参股公司维纳科技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获得通过。我们认为: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的规定;交易的履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此项议案。
公司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认为:佰利联与参股公司维纳科技2017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且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上述关联交易系因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且长期以来持续发生,其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金额占比较低,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使得公司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保荐机构对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月23日
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佰利联 公告编号:2017-014
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焦作市中站区亿利
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焦作市中站区亿利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1.22亿元对焦作市中站区亿利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利公司”)进行增资。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增资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亿利公司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焦作市中站区亿利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803095687123R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焦作市中站区新园路佰利联公司办公楼6楼
法定代表人:许刚
注册资本:壹亿柒仟捌佰万圆整
经营范围:办理各项小额贷款;办理中小企业发展、管理、财务等咨询业务;省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亿利公司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
3、亿利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三、本次增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增资是为了扩大亿利公司业务规模,为更多的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小额贷款服务,推动亿利公司更快更好发展。同时,公司适时的对亿利公司进行增资,有利于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
本次公司对亿利公司增资金额为1.22亿元,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月23日
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佰利联 公告编号:2017-015
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佰利联”)于2017年1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就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根据《证券法》、《公司法》、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为下属公司提供如下融资担保:
1、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焦作市中站区亿利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利公司”)提供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银行融资担保;
2、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焦作荣佳钪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佳钪业”)提供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融资担保;
3、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焦作佰利联合颜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颜料公司”)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融资担保;
4、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河南佰利联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材料公司”)提供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银行融资担保;
5、公司拟为全资公司佰利联欧洲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洲公司”)提供不超过1,000万美元的银行融资担保;
6、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佰利联(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公司”)提供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的银行融资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1、为促进亿利公司业务的开展,亿利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银行融资,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为促进荣佳钪业各项业务的开展,提高其所在行业中的核心竞争力,荣佳钪业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银行融资,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为了促进颜料公司业务的拓展,颜料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银行融资,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为促进新材料公司业务的开展,新材料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银行融资,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为了进一步加大欧洲市场的开拓力度,落实公司国际化发展战略,欧洲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1000万美元银行融资,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为满足香港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有效推动其进出口业务的发展,香港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或等额美元)银行融资,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协议,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焦作市中站区亿利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焦作市中站区亿利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4年3月24日
3、注册地点:焦作市中站区新园路佰利联公司办公楼6楼
4、法定代表:许刚
5、注册资本:17,800万元
6、经营范围:办理各项小额贷款;办理中小企业发展、管理、财务等咨询业务;省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母公司关系:亿利公司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二)焦作荣佳钪业科技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焦作荣佳钪业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1年8月25号
3、注册地点:焦作市西部工业集聚区佰利联园区内
4、法定代表:申庆飞
5、注册资本:2,710万元
6、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氧化钪,氢氧化钪,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7、与母公司关系:荣佳钪业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三)焦作佰利联合颜料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焦作佰利联合颜料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6年05月19日
3、注册地点:焦作市西部工业集聚区佰利联园区内
4、法定代表:常以立
5、注册资本:8,000万元
6、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氧化铁颜料系列产品
7、与母公司关系:颜料公司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四)河南佰利联新材料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河南佰利联新材料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6年05月19日
3、注册地点:焦作市中站区焦克路1669号
4、法定代表:刘红星
5、注册资本:150,000万元
6、经营范围: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还原钛、高钛渣、人造金红石、钛合金稀有金属新材料的生产、销售
7、与母公司关系:新材料公司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五)佰利联欧洲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佰利联欧洲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4年11月6日
3、注册地点:英国
4、注册资本:50万英镑
5、经营范围: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对外投资、国际市场合作开发以及政府允许的其他业务
6、与母公司关系:欧洲公司是公司的全资公司
(六)佰利联(香港)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佰利联(香港)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4年9月16日
3、注册地点:UNIT B 15/F CNE CAPITAL PLACE 18 LUARD RD WAN CHAI HONG KONG
4、注册资本:1,000万美元+100万港币
5、经营范围: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对外投资、国际市场合作开发以及政府允许的其他业务
6、与母公司关系:香港公司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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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担保的主要内容
拟为下属公司担保签署的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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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公司降低融资成本,提高公司盈利能力,有利于下属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及其长远发展。公司对下属公司资金具有较强的控制能力,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93,052.28万元,占公司2016年9月30日经审计净资产的7.5%,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本次担保为本公司为下属公司的担保,本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2005]120 号文《证监会、银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七、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月23日
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佰利联 公告编号:2017-016
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及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变更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佰利联”)于 2017 年 1 月 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变更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名称变更说明
2016年9月公司完成了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收购龙蟒钛业100%股权项目,后期双方将强强联合打造亚洲最大的钛白粉生产企业,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拟将公司名称、证券简称进行变更。2017年1月9日,公司获悉拟变更公司名称“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准通过,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变更相关事宜。
二、公司名称变更情况
1、公司中文全称拟由“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英文全称拟由“Henan Billions Chemicals Co., Ltd.”变更为“Lomon Billions Group Co., Ltd.”
3、公司中文简称拟由“佰利联”变更为“龙蟒佰利联”
三、公司证券名称变更情况
1、公司证券全称拟由“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证券简称拟由“佰利联”变更为“龙蟒佰利”
3、公司证券代码“002601” 不变
相关名称具体以工商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的名称为准。
四、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变更相关事宜
为保证公司本次变更事项的顺利进行,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变更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变更有关的一切文件;
2、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的全部事宜;
3、在法律、法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变更有关的其他事宜。
特此公告。
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月23日
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佰利联 公告编号:2017-017
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佰利联”)于 2017 年 1 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的议案》,由于公司拟将公司名称、证券简称进行变更,需对公司章程中涉及到公司名称的内容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如下(斜体加粗部分为修改或增加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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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月23日
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佰利联 公告编号:2017-018
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17年2月10日(周五)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2月10日(星期五)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2月9日-2017年2月1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2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2月9日15:00至2017年2月1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股权登记日:2017年2月3日(星期五)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5、会议表决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出席对象:
(1)2017年2月3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不必为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见证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2、审议《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3、审议《关于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变更相关事宜的议案》;
4、审议《关于修订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7年1月24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09)】。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并请认真填写回执,以便登记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上资料须于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登记时间:2017年2月6日(上午9:00 -11:00,下午14:00 -17:00)。
3、登记地点: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2月10日的9:30-11:30和13:00-15:00。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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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362601;
(3)在“委托价格”项下输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元代表议案1,2元代表议案2,总议案对应申报价格100元,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申报价格具体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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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5)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如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7)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4、计票规则:
在计票时,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2月9日下午15:00至2017年2月1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3、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即股份数与应选人数之积,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分开计算)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焦克路北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申庆飞、证券事务代表郝军杰
联系电话:0391-3126666
传 真:0391-3126111
邮 编:454191
2、与会股东住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3、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按时参加。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附: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月23日
附: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致: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个人)出席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代理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注:1、请在上述选项中打“√”;
2、每项均为单项,多选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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