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10日02:47 证券时报

  原标题: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接到股东乌海市皇冠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皇冠实业”)函告,获悉皇冠实业将其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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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2016年7月19日公司实施完成201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皇冠实业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由66,347,301股增加至167,236,095股,皇冠实业此前已质押股份因送转股而相应增加的股份也自动质押。皇冠实业于2016年4月15日质押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24,000,000股变更为60,494,793股。

  2016年12月5日,皇冠实业将其质押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本公司股份60,494,793股解除质押,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二、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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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12月8日,皇冠实业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中的30,000,000股(占皇冠实业所持本公司股份的17.94%,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24%)质押给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自2016年12月8日至质权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解除质押为止。

  三、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皇冠实业持有本公司167,236,095股股份,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6.92%;其中处于质押状态132,979,299股,占皇冠实业所持本公司股份的79.52%(本次变动后质押比例减少18.23%),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5.50%。

  特此公告。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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