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公司获悉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下发了《关于下达2016年优先发电计划的通知》,现将通知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公告如下:
一、《关于下达2016年优先发电计划的通知》主要内容
1、优先发电范围
依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的通知》(发改经体[2015]2752号)附件《关于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的实施意见》规定,确定甘肃省一、二类优先发电范围。
一类优先保障发电范围: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为满足调峰调频和电网安全需要的调峰调频电量;为保障供热需要,实行"以热定电"的热电联产机组在供热(采暖)期电量。
二类优先保障发电范围:跨省跨区送受电中的国家计划、地方政府协议电量;水电、余热余压余气、超低排放燃煤机组电量;其他外送电量。
2、优先发电量安排
一类优先发电量467亿千瓦时,其中,风光电发电量100亿千瓦时。二类优先发电量中水电年度发电量230亿千瓦时。
3、为切实落实《关于研究遏制工业用电下滑有关事宜的会议纪要》(甘政阅[2016]16号),二类优先发电量中水电计划230亿千瓦时,由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按照水电资源分布及电网运行实际要求安排。全年水电发电量指标调减35亿千瓦时,用于保障新能源及其他属于一类优先保障发电范围内新投产机组发电。
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文件实施后,甘肃省2016年全年水电发电量指标调减35亿千瓦时,由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按照水电资源分布及电网运行实际要求安排。预计公司所属控、参股水电站2016年发电量将同比减少。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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