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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大魁先生的函告,获悉陈大魁先生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2016年1月7日,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大魁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3,60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8%)质押给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详见 2016年1月12日披露的2016-001号公告)。
1、股东股份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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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陈大魁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408,079,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6.20%;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数量为3,43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88%。
二、备查文件:
1、股份解除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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