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7月12日04:28 证券时报

  股票简称:山鹰纸业股票代码:600567 公告编号:临 2016-040

  债券简称:12山鹰债债券代码:122181

  债券简称:16山鹰债债券代码:136369

  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7月6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16年7月11日上午以通讯和现场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公司董事长吴明武先生主持会议,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表决,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2016年修订版)>的议案》

  同意修订《内部审计制度》,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合理利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的具体内容刊登于2016年7月12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临2016-041)。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创意包装公司的议案》

  为将包装和纸产品产业链的业务范围扩充和整合,为大型企业提供一站式、创新、环保和更优化的解决方案,并从设计到生产到供应环节,为客户提供无缝连接的包装服务,提升客户在产品包装供应的体验和价值,打造品牌效应。同意公司拟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设立祥恒创意包装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部门最终核准的名称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设立创意包装公司的公告》的具体内容刊登于2016年7月12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临2016-042)。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科技公司的议案》

  为满足战略发展的需求,同意公司拟与浙江海盐滨海置业有限公司、北京绿色印刷包装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设立中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部门最终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科技公司”)。其中,公司出资人民币3000万元,占科技公司注册资本的60%;浙江海盐滨海置业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占科技公司注册资本的20%;北京绿色印刷包装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以非专利技术无形资产“纳微米尺度导电浆料制备技术”作价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占科技公司注册资本的20%。该控股子公司将以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研究和开发、先进技术的产业化为业务核心,逐步从体制上、管理上建立一系列有利于国家科技实力的建构,有利于包装一体化和智能包装的研发和运用。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与北京绿色印刷包装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共同设立科技公司的公告》的具体内容刊登于2016年7月12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临2016-043)。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3、《国金证券关于山鹰纸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七月十二日

  股票简称:山鹰纸业股票代码:600567 公告编号:临 2016-041

  债券简称:12山鹰债债券代码:122181

  债券简称:16山鹰债债券代码:136369

  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150,000 万元;

  ● 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529号)核准,公司本次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84,313,725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5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99,999,998.75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9,517,388.0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970,482,610.66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7月1日全部到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新增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257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扣除发行相关费用后将投资于如下项目:“年产50万吨低定量强韧牛卡纸、43万吨低定量高强瓦楞纸、27万吨渣浆纱管原纸生产线建设项目”。

  公司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具体金额如下:

  ■

  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公司项目的资金需求,公司将利用银行贷款、自有资金等自筹资金解决不足部分。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合理利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1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规范使用该部分资金。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

  如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使用部分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司将及时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该部分募集资金,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16年7月11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使用不超15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同意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13年修订)》等相关要求,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 专项意见说明

  (一)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有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成本,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该事项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1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同意公司本次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宜。

  六、 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4、《国金证券关于山鹰纸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六年七月十二日

  股票简称:山鹰纸业股票代码:600567 公告编号:临 2016-045

  债券简称:12山鹰债债券代码:122181

  债券简称:16山鹰债债券代码:136369

  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

  协议、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529号)核准,公司本次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84,313,725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5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99,999,998.75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9,517,388.0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970,482,610.66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7月1日全部到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新增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257号)。

  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及存储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具体如下:

  ■

  注:截至2016年7月11日募集资金余额已扣除承销费、保荐费2600万元。

  三、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2016年7月 11 日与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吉安集团有限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支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

  (一)三方监管协议

  甲方: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以下简称“丙方”)

  主要内容如下:

  一、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甲方通过全资子公司吉安集团有限公司实施“年产50万吨低定量强韧牛卡纸、43万吨低定量高强瓦楞纸、27万吨渣浆纱管原纸生产线建设项目”等募集资金投向项目之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甲方若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甲方承诺上述存款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约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者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丙方。甲方存单不得质押。

  二、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丙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度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专户存储情况。

  四、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梅兴中、杜纯静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乙方按月(每月10日前提供上一个月)向甲方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账单,并抄送给丙方。

  六、甲方1次或者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甲方应当及时以传真及邮件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二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甲方出具对账单,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可以主动或者在丙方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九、丙方发现甲方、乙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十、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二)四方监管协议

  甲方:吉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支行(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

  丁方: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以下简称“丁方”)

  主要内容如下:

  一、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丙方通过甲方实施“年产50万吨低定量强韧牛卡纸、43万吨低定量高强瓦楞纸、27万吨渣浆纱管原纸生产线建设项目”等募集资金投向项目之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甲方若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甲方承诺上述存款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约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者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丁方。甲方存单不得质押。

  二、甲乙丙三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丁方作为丙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和丙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丁方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甲方和丙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甲方和丙方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丁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乙方和丙方应当配合丁方的调查与查询。丁方每半年度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专户存储情况。

  四、丙方授权丁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梅兴中、杜纯静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丁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乙方按月(每月10日前提供上一个月)向甲方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账单,并抄送给丙方和丁方。

  六、甲方1次或者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甲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和丁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丁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丁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二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甲方出具对账单,以及存在未配合丁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可以主动或者在丙方或丁方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九、丁方发现甲方、乙方、丙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十、本协议自甲、乙、丙、丁四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特此公告。

  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六年七月十二日

  股票简称:山鹰纸业股票代码:600567 公告编号:临 2016-043

  债券简称:12山鹰债债券代码:122181

  债券简称:16山鹰债债券代码:136369

  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北京绿色印刷包装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等

  共同设立科技公司的公告

  ■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满足战略发展的需求,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科技公司的议案》。公司拟与浙江海盐滨海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海置业”)、北京绿色印刷包装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装产业研究院”)共同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设立中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部门最终核准的名称为准, 以下简称“科技公司”)。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无需经股东大会批准。本项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名称:浙江海盐滨海置业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海盐经济开发区大桥新区海港大道1816号505室

  法定代表人:朱嘉巍

  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0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开发区内清洁业务、垃圾清理、绿化保护(不含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名称:北京绿色印刷包装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兴华北路西侧北京印刷学院内3号楼2层216室

  法定代表人:魏先福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

  经营范围:印刷包装技术研究;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会议服务(不含食宿);承办展览展示;图文设计;企业形象策划;维修印刷设备、包装设备、装订设备;销售印刷材料、五金产品、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通讯设备、家用电器、电子产品、文具用品、机械设备、化工产品(不含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及危险化学品)、计算机、软件及外围设备;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三、设立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名称:中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暂定名)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

  注册资本:5000万元整

  投资主体: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3000万元,占科技公司注册资本的60%;滨海置业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占科技公司注册资本的20%;根据北京中恒正源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恒正源评报字【2016】第1146号《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纳微米尺度导电浆料制备技术”无形资产评估报告》,包装产业研究院以非专利技术无形资产“纳微米尺度导电浆料制备技术”作价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占科技公司注册资本的20%。

  业务范围:印刷电子工程材料的研发、生产和应用推广;可穿戴智能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和应用推广;绿色印刷包装制品生产技术的应用开发和技术服务;智能包装技术的研发、生产和应用推广;功能性纸制品的研发和生产、制造和销售;纸包装制品的质量检测;与印刷电子工程,可穿戴智能电子产品,智能包装技术,节能环保的造纸包装生产技术相关的高新技术企业投资。(以工商部门最终核准的范围为准)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的目的

  该控股子公司将以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研究和开发、先进技术的产业化为业务核心,逐步从体制上、管理上建立一系列有利于国家科技实力的建构,有利于包装一体化和智能包装的研发和运用。

  (二)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上述设立子公司事宜,公司将按规定程序办理工商登记手续,不存在法律、法规限制或禁止的风险。

  2、由于该公司尚未开展具体业务,目前尚无法预测该项投资可能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五、其他事项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科技公司的有关筹办、设立事宜。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无形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二日

  股票简称:山鹰纸业股票代码:600567 公告编号:临 2016-044

  债券简称:12山鹰债债券代码:122181

  债券简称:16山鹰债债券代码:136369

  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7月6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16年7月11日上午以现场投票的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监事会主席占正奉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表决,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的具体内容刊登于2016年7月12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临2016-041)。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国金证券关于山鹰纸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六年七月十二日

  股票简称:山鹰纸业股票代码:600567 公告编号:临 2016-042

  债券简称:12山鹰债债券代码:122181

  债券简称:16山鹰债债券代码:136369

  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创意包装公司的公告

  ■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满足公司战略发展的需求,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创意包装公司的议案》,公司拟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设立祥恒创意包装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部门最终核准的名称为准, 以下简称“创意包装公司”)。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无需经股东大会批准。本项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设立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名称:祥恒创意包装有限公司(暂定名)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

  注册资本:5000万元整

  业务范围:纸箱创意包装服务,包装制品、纸制品、生产技术咨询、销售及通过互联网销售、设计、研发、出口、货物配送(不含运危险化学品及快递业务)。(以工商部门最终核准的范围为准)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的目的

  1、公司设立该全资子公司是将包装和纸产品产业链的业务范围扩充和整合,为大型企业提供一站式、创新、环保和更优化的解决方案。

  2、从设计到生产到供应环节,为客户提供无缝连接的包装服务,有利于提升客户在产品包装供应的体验和价值。

  3、为集团客户提供更专业和专注的服务,整合业务资源和进一步打造品牌效应。

  (二)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上述设立子公司事宜,公司将按规定程序办理工商登记手续,不存在法律、法规限制或禁止的风险。

  2、本次投资为设立子公司,无需签订对外投资合同。由于该公司尚未开展具体业务,目前尚无法预测该项投资可能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四、其他事项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创意包装公司的有关筹办、设立事宜。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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