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5月16日01:46 证券时报

  【锦心绣口】

  完善停牌制度,不应看作是迎合加入MSCI的被动之举,而应视为保护投资者交易权、保护投资者合法利益的重大事情。

  熊锦秋

  据报道,监管层正在研究细化上市公司停复牌制度,以沪深交易所去年11月发布的停复牌征求意见为基础进行改动,此举或为A股纳入MSCI做准备。笔者认为,交易所应从维护投资者利益高度,对停牌制度进行大刀阔斧式变革。

  去年11月初深交所制定《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备忘录》并向上市公司征求意见;11月6日上交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停复牌及相关信息披露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应该说,这其中规定的上市公司自主停牌权利依然过大,停牌时间仍可能遥遥无期,比如上交所规定“上市公司预计无法在进入重组停牌程序后5个月内披露重组预案的,如拟继续推进重组,应当召开董事会审议继续停牌议案”。这些规则显然还有进一步完善余地。

  目前交易所制订停牌制度的一个宗旨,就是希望在重大重组等不确定性事件基本定盘(发布重组预案后)再复牌;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上市公司诸多案例让市场形成一个思维定式或潜意识,那就是重大事件成功上市公司股价就会暴涨、失败则股价就会暴跌,重大事件对股价影响非常巨大。

  但这个思维定式在理论上其实站不住脚。比如上市公司收购资产,按照公平交易原则交易对手也不是白送资产,上市公司能从中赚到什么钱?尤其上市公司对并购对象的追逐竞争,一般目标公司的价格抬得非常高,上市公司作为主动并购方需要为此付出代价,从中产生的效益较为有限。另外,并购重组也未必就能产生1+1>2的协同效应,这需要花费苦功夫整合才行,如果磨合不好,甚至产生负价值。由此国外不少公司由于宣布并购其它公司资产消息,股价反而下跌。笔者认为,A股市场上述思维定式之所以形成,其根源主要在于市场操纵,而不是重大事件本身会有这么大的魔力。

  A股市场对重大重组等事件的不确定性以及由此可能产生的内幕交易过于惧怕,由此希望通过让股票停牌来化解。但是股票长期停牌,却侵犯了投资者交易权甚至直接损害其利益。长期停牌对投资者尤其是散户来说是很折磨人的事情,散户积蓄本就不多,若投资到长期停牌股上面,生活各方面都要用钱,家庭开销无以为继,有小散甚至表示“家要散了”;更何况股票长期停牌,散户等来的未必就是暴涨,有的复牌后由于重组失败等原因还可能连续跌停。

  我们还可从万科在A股和H股两个市场的不同停牌遭遇,说明A股停牌制度的荒唐。万科A股和H股面临同一资产重组事件,A股和H股同时于去年12月21日停牌,今年1月6日H股就已复牌,但截至目前A股仍然处于停牌的状态;按万科5月14日最新公告,公司与深圳市地铁集团正积极协商交易方案,除地铁集团外,公司还在与其他潜在对手方进行谈判和协商。如果万科与深圳市地铁集团谈不拢,是不是还要接着和其他潜在对手继续谈、A股是否需要继续停牌?上市公司的资本运作可能永远都是进行式,非要等不确定性都基本确定再复牌,那么股票或许永远也不能复牌。我们可以假想一下,如果万科A股在今年1月6日与H股一起复牌,难道天就会塌下来?

  不要再过度强调重大重组不确定性对股价的重大影响,此前重大重组对股价的影响,很大程度是受操纵者操控所引起,不能把这种变态甚至违法行为当作是市场常态,并由此给市场吃“停牌”的药。即便是垃圾公司的重大重组,由于其股价往往有一定高度、甚至比绩优股还高,这样即使重组成功、在理论上其对垃圾股的股价提振也应该没有多少作用。盲目停牌是“吃错药”,解决这个问题的核心是要严厉打击庄家借重组消息进行股价操纵行为,以及可能存在的内幕交易。

  沪深交易所完善停牌制度,笔者认为这不应看作是迎合加入MSCI的被动之举,而应当做是保护投资者交易权、保护投资者合法利益的重大事情来对待。股票能够在市场随时变现交易,对生活拮据的散户而言其意义无比重大,散户或许宁愿承担重大事件不确定性风险、也不远承受股票停牌遥遥无期的风险。

  (作者系资本市场研究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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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凌辰 SF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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