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安主题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年07月19日 01: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收藏本文     

   基金管理人: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微博]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4年7月19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微博]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4年7月16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4年4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①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②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注: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75%沪深300指数+25%中证全债指数。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注:本基金的建仓期为6个月,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合同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

   注:①此处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之日;

   ②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等。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间,诺安主题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守了《诺安主题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遵守了本公司管理制度。本基金投资管理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微博]2011年修订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本公司更新并完善了《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制度的范围包括境内上市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投资管理活动,同时涵盖投资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

   投资研究方面,公司设立全公司所有投资组合适用的证券备选库,在此基础上,不同投资组合根据其投资目标、投资风格和投资范围的不同,建立不同投资组合的投资对象备选库和交易对手备选库;公司拥有健全的投资授权制度,明确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总监、投资组合经理等各投资决策主体的职责和权限划分,投资组合经理在授权范围内可以自主决策,超过投资权限的操作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公司建立了统一的研究管理平台,所有内外部研究报告均通过该研究管理平台发布,并保障该平台对所有研究员和投资组合经理开放。

   交易执行方面,对于场内交易,基金管理人在投资交易系统中设置了公平交易功能,交易中心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执行所有指令,如果多个投资组合在同一时点就同一证券下达了相同方向的投资指令,并且市价在指令限价以内,投资交易系统自动将该证券的每笔交易报单都自动按比例分拆到各投资组合;对于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非集中竞价交易的交易分配,在参与申购之前,各投资组合经理独立地确定申购价格和数量,并将申购指令下达给交易中心。公司在获配额度确定后,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进行分配,如果申购价格相同,则根据该价位各投资组合的申购数量进行比例分配;对于银行间市场交易、固定收益平台、交易所大宗交易,投资组合经理以该投资组合的名义向交易中心下达投资指令,交易中心向银行间市场或交易对手询价、成交确认,并根据“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保证各投资组合获得公平的交易机会。

   本报告期内,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未发现违反公平交易制度的情况。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异常交易行为。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不存在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4年1季度,沪深300指数上涨了0.9%,中证100指数上涨0.8%,中证500指数上涨2.2%,中小板指数上涨4.4%,创业板指数上涨5.8%。本基金上涨3.4%,大幅跑赢比较基准-5.6%的跌幅,同时也小幅跑赢同业平均水平。超额收益主要来源于国企改革主题、在线教育主题、智能制造主题、新能源主题、医药股以及地产股。

   创业板指数的调整幅度及时间不够,在创业板指数处于1350点以上时,创业板指数向上的弹性并未显著超过其他几个主要指数,但是由于市场资金依然集中在新股以及创业板股票之中,蓝筹股要启动还需要一个过程。

   短期经济数据不会太好,但是没必要对中国经济太悲观。即便是从2010年算起,中国股市也已经调整了4年半,大部分的负面因素都已经被指数的下跌消化了。

   消费服务和科技创新这两个长期主题一直是本基金关注的重要主题,下半年将继续在这两个大的主题范围内寻找短期的主题性机会。国企改革、智能制造、养老、医药、旅游、新能源等主题是本基金目前配置较多的主题。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067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3.39%,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43%。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股指期货。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本基金本报告期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除中国平安外和中新药业外,本报告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情形,也没有出现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1)2013年10月15日,中国平安[微博]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披露公告,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收到了中国证监会关于“万福生科”事件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微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3〕48号)。中国证监会决定责令平安证券改正及给予警告,没收其在万福生科(湖南)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上市项目中的业务收入人民币2,555万元,并处以人民币5,110万元的罚款,暂停其保荐业务许可3个月。

   截至本报告期末,中国平安(601318)为本基金前十大重仓股。我们认为,“万福生科”事件的处理有利于证券市场长远健康发展,但从投资的角度上看,由于平安证券的利润占整个平安保险的比例较低,投行业务在平安证券的利润占比又相对较小,而我们看好的是平安寿险一直以来形成的竞争力,平安证券受处罚不影响中国平安作为保险集团的价值。 因此,本基金才继续持有中国平安。当然,后续我们会综合考虑保险市场的竞争、股票市场债券市场的走势以及中国平安的经营状况来及时调整我们对中国平安的持仓,以保护投资者权益。

   (2)2013年9月22日,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主要是因为公司网站提前发布中期业绩数据。天津证监局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网站及其他媒体发布信息的时间不得先于指定媒体,不得以新闻发布会或者答记者问等任何形式代替应当履行的报告、公告义务,不得以定期报告形式代替应当履行的临时报告义务,应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

   截至本报告期末,中新药业(600329)为本基金前十大重仓股。从投资的角度看,我们认为该公司估值较低,有恢复增长的潜力,上述行政监管措施并不影响公司的长期竞争力。因此本基金才继续持有中新药业。本基金对该股票的投资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

   5.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注: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没有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备查文件目录

   8.1 备查文件目录

   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诺安主题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文件。

   ②《诺安主题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③《诺安主题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④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⑤诺安主题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第二季度报告正文。

   ⑥报告期内诺安主题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在指定报刊上披露的各项公告。

   8.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住所。

   8.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致电本基金管理人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8,亦可至基金管理人网站 www.lionfund.com.cn查阅详情。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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