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璐 ○编辑 邱江
近日,上交所[微博]完成了自律监管中面向市场主体实施的审核、登记事项的全面清理工作,并向市场公布了审核、登记事项一览表和业务办理指南。本次清理工作,是上交所积极贯彻落实新国九条关于“推进证券期货监管转型”要求,进一步提高自律监管与服务工作的质量、效率与透明度的重要举措。
据了解,上交所作为证券市场自律管理组织,虽无行政许可权限,但在自律监管中也存在一些影响市场参与人权利、义务的审核与登记事项。通过本次清理,上交所自律监管中的审核事项确定为4类12项,登记事项确定为7类21项,覆盖了上交所组织与管理市场的各个方面。
在本次清理过程中,上交所将“交易单元相关业务”、“撤销风险警示”、“信息披露事先审查”以及“股份转让”等4类原审核事项调整为登记事项;取消了“有限售条件股份上市流通”、“基金开通申购、赎回”、“股权分置改革”、“停牌复牌”、“上市公司新股上市”、“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授予及行权”、“大宗交易系统一级交易商资格”等7类原登记事项,今后这7类事项将作为市场服务业务予以办理。
为方便市场参与人办理相关业务,上交所还根据此次清理评估结果,整理形成并公开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微博]审核、登记事项公开一览表》、《上海证券交易所[微博]审核、登记事项业务指南》,一目了然地列明办理上述事项的规则依据、办理部门、办理条件与材料、办理程序和办理期限,大幅提升了业务办理的公开性、规范性与便捷性。市场参与人可以通过上交所网站的“审核、登记事项”栏目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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