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微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以下简称“监管指引”)、云南证监局《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事项相关工作的通知》(云证监[2014]19号)要求,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和公司承诺事项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公告如下:
一、截至2014年6月底,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不存在超期未履行的承诺事项、不存在不符合监管指引要求的承诺事项。
二、截至2014年6月底,公司股东存在长期持续性履行的股改承诺事项如下:
承诺方
承诺事项
承诺履行情况
深圳市得融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所持有的非流通股份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履行完毕
2、在上述期满后,承诺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公司股份数量,每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一时,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但公告期间无需停止出售股份。
持续履行,截至目前,无违反承诺的情形。
云南省保山建材实业集团公司、
云南圣地投资有限公司(现更名为云南传奇投资有限公司)
1、所持有的非流通股份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履行完毕
2、在上述承诺期满后,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微博]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份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履行完毕
3、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公司股份数量,每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一时,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但公告期间无需停止出售股份。
持续履行,截至目前,无违反承诺的情形。
根据国资产权〔2011〕1435号文件批复,云南省保山建材实业集团公司所持公司1534万股股份已无偿划转给保山市永昌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不再持有公司股份(内容详见2012年3月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微博]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关于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完成过户的公告》)。
特此公告
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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