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减半征收所得税上限10万元

2014年04月09日 02:36  上海证券报  收藏本文     

  继日前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将小微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范围的上限,由年应纳税所得额6万元进一步较大幅度提高,外界一直关注扩围后的优惠政策上限是多少。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8日联合印发了《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自2014年1月1日起,将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范围由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扩大到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据新华社电)

进入【新浪财经股吧】讨论

分享到:
收藏  |  保存  |  打印  |  关闭

已收藏!

您可通过新浪首页(www.sina.com.cn)顶部 “我的收藏”, 查看所有收藏过的文章。

知道了

0
猜你喜欢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过

收藏成功 查看我的收藏
  • 新闻重庆前“打黑功臣”死亡 警方称是自杀
  • 体育足协庭审中能或免罚 刘健入恒大几成定局
  • 娱乐刘强东:没否认恋情 章泽天:非完美奶茶
  • 财经广东电网21亿元顶风建豪华办公楼
  • 科技乌云创始人方小顿:白帽黑客的挣扎
  • 博客性学教授彭晓辉:2014男女朋友标准
  • 读书优劣悬殊:抗美援朝敌我装备差距有多大
  • 教育刘强东承认恋情 奶茶爹:不管她了(图)
  • 趋势:指数行情争议中逐步启动
  • 陈晓阳:蓝筹搭好台 个股是赚钱机会
  • 一和:别指望大盘逼空式上涨
  • 王小广:政府可能不救济中小房企
  • 文显堂:中国经济增长靠什么
  • 叶檀:证监会被告当得冤不冤?
  • 邱林:中国开采南海石油行动为何迟缓
  • 徐小明:互联网泡沫比地产泡沫坚强
  • 铁林迪:沪深交易所竞争带来何种机会
  • 肖磊:比特币受到严格监管因过于独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