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年04月08日 03:26  证券时报网  收藏本文     

  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热电公告编号:2014-临019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14年3月28日书面通知各位董事,于2014年4月4日上午10:3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成员在充分了解所审议事项的前提下,以传真方式对审议事项逐项进行表决。本次会议在规定时间内应收回表决票12张,实际收回表决票12张,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经过与会董事认真逐项审议,表决通过如下事项:

  1、关于拟转让北京中富通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持有的北京中富通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全部股权转让给新疆天富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转让价格为北京中富通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价值,即人民币40,042,809.09元。

  此项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赵磊、刘伟、何嘉勇、陈军民、程伟东回避了表决。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公司拟出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10000万元设立"新疆天富环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具体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定为准),注册资本10000万元,我公司占该公司100%的股权。

  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公司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2014年至2017年期间公司供电业务的部分优质客户应收账款,预计总规模12亿元为基础资产,发行规模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的资产支持证券,存续期不超过三年(含三年)。本次资产支持证券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本次资产证券化方案、资产支持证券发行方案需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微博]批准后方能实施。

  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关于公司拟终止转让新疆立业天富能源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终止向新疆天富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转让新疆立业天富能源有限公司股权。

  此项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赵磊、刘伟、何嘉勇、陈军民、程伟东回避了表决。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关于公司拟注销新疆立业天富能源有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注销新疆立业天富能源有限公司。

  由于新疆立业天富能源有限公司长期未开展经营活动,造成公司大量的资金占用和闲置。有鉴于此,公司将对新疆立业天富能源有限公司依照法定程序进行注销清算,回收投资款项。

  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4日

  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热电公告编号:2014-临020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4年3月28日书面通知各位监事,于2014年4月4日上午10:3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监事会成员在充分了解所审议事项的前提下,以传真方式对审议事项逐项进行表决。本次会议在规定时间内应收回表决票3张,实际收回表决票3张,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经过与会监事认真逐项审议,表决通过如下事项:

  1、关于拟转让北京中富通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持有的北京中富通新能源有限公司全部股权转让给新疆天富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转让价格为北京中富通新能源有限公司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价值,即人民币40,042,809.09元。

  此项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赵磊、刘伟、何嘉勇、陈军民、程伟东回避了表决。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公司拟出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10000万元设立"新疆天富环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具体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定为准),注册资本10000万元,我公司占该公司100%的股权。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公司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2014年至2017年期间公司供电业务的部分优质客户应收账款,预计总规模12亿元为基础资产,发行规模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的资产支持证券,存续期不超过三年(含三年)。本次资产支持证券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本次资产证券化方案、资产支持证券发行方案需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后方能实施。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关于公司拟终止转让新疆立业天富能源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终止向新疆天富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转让新疆立业天富能源有限公司股权。

  此项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赵磊、刘伟、何嘉勇、陈军民、程伟东回避了表决。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关于公司拟注销新疆立业天富能源有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注销新疆立业天富能源有限公司。

  由于新疆立业天富能源有限公司长期未开展经营活动,造成公司大量的资金占用和闲置。有鉴于此,公司将对新疆立业天富能源有限公司依照法定程序进行注销清算,回收投资款项。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4年4月4日

  股票代码:600509 股票简称:天富热电公告编号:2014-临021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进展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4年1月16日,本公司通过《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微博]网站(www.sse.com.cn)发布了《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4-临005。该公告披露,本公司拟向控股股东新疆天富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转让本公司持有的北京中富通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全部股权,转让价格待审计评估后确定。

  现就该项关联交易进展,公告如下:

  一、相关审计工作

  2014年2月14日,新疆方夏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中富通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2013年审计报告》(方夏会审字[2014]第012号,下称"审计报告")。根据该《审计报告》,截止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40,057,078.79元人民币,股东权益合计40,042,809.09元人民币。

  二、本次交易的对价

  公司拟将持有的北京中富通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全部股权转让给新疆天富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转让价格为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价值,即人民币40,042,809.09元。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在该议案的审议、表决中,关联交易决策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关联交易合理、公平,没有损害公司以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微博]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的要求。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转让北京中富通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股权是公司贯彻集中资源、精力大力发展主业的思路,继续进一步清理对外投资,对部分常年亏损或无实际经营的子公司持续开展清理工作的一部分。转让完成后,公司将收回投资款项,集中用于主业发展。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3.《北京中富通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2013年审计报告》摘要。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4月4日

  股票代码:600509 股票简称:天富热电公告编号:2014-临022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进展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4年1月16日,本公司通过《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了《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4-临006。该公告披露,本公司拟向控股股东新疆天富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转让本公司持有的新疆立业天富能源有限公司全部股权,转让价格待审计评估后确定。

  现就该项关联交易进展,公告如下:

  现由于新疆立业天富能源有限公司另一持股60.61%的股东:深圳市立业集团有限公司就转让事项未能与我公司达成一致,致使此次转让所涉及到的工商登记程序无法完成。鉴于以上情形,公司决定终止此次转让,并对新疆立业天富能源有限公司依照法定程序进行注销清算,回收投资款项。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4月4日

  股票代码:600509 股票简称:天富热电公告编号:2014-临023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出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新疆天富环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具体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投资金额:10,000万元人民币

  本次投资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出资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一、 对外投资概述

  (一) 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3年7月2日召开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投资建设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议案"。

  为了更好的推进项目工程建设,规范项目的运营投产,做好项目的运营发展工作,公司决定以自有资金出资10,000万元设立"新疆天富环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具体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定为准),注册资本10,000万元,我公司占该公司100%的股权。

  新公司经营范围拟为:焚烧处理生活垃圾、秸秆、污泥等生物质燃料,并利用焚烧垃圾产生的余热进行发电,固废处理及灰渣综合利用,生物质发电技术的咨询、技术服务(具体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二) 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投资已于2014年4月4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董事出席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管列席会议,该议案经全体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二、对外投资的主要内容

  为了更好的推进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工程建设,规范项目的运营投产,做好项目的运营发展工作,公司决定以自有资金出资10,000万元设立"新疆天富环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具体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定为准),注册资本10,000万元,我公司占该公司100%的股权。

  三、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可以改善八师石河子市区垃圾处理设施不足的状况,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改善城市生态环境,进一步完善石河子市城市基础设施。因此,本次投资有助于推进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工程建设,规范项目的运营投产,做好项目的运营发展工作,有着显著的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一定的经济效益,体现公司的社会责任。

  四、项目的主要风险分析

  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主要体现社会环境效益,项目的经济效益对政府相关政策支持的依赖较大,若政府相关环保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则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五、备查文件目录

  1、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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