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乡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第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 告

2014年02月22日 01:1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代码:600861证券简称:北京城乡编号:临2014-002号

   北京城乡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第十一次董事会决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城乡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第十一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4年2月10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月20日在公司九层第一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王禄征董事长主持,监事长王建文列席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1、审议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公司2013年度业务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1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 审议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3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107,667,920.35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下列顺序分配:按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0,766,792.04元;实现净利润扣除以上项后,2013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96,901,128.3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07,716,466.38元,扣除年内已实施派送2012年度红利41,184,643.37元,截止2013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63,432,951.32元;拟按2013年12月31日总股本316,804,949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分配现金股利47,520,742.35元;分配后的未分配利润余额315,912,208.97元结转下一年度分配。

   本年度不进行送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公司关于用自有资金进行金融产品投资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现状和2014年的工作安排,为了公司股东利益的最大化,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投资的风险,考虑到进行短期国债、金融债、中央银行票据、保本型银行委托理财等金融产品投资的风险较低,流动性较好、收益较稳定,公司拟用自有周转资金进行上述项目投资,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为此,提请董事会在贰亿元的额度内授权经营层决定上述额度的金融产品投资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审议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4年度经营状况及增加营运资金的需要,拟向中国农业银行申请壹拾陆亿元授信额度。其中壹拾壹亿元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国盛兴业投资有限公司为取得长期借款使用的授信额度,伍亿元为本公司授信。同时考虑宏观环境的影响,为公司及时获得授信支持,继续向以下银行申请授信:向中国工商银行申请叁亿元授信额度,向北京银行申请伍亿元授信额度、向光大银行[微博]申请贰亿元授信额度。以上综合授信使用范围涵盖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授信期限为壹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审议公司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2013年度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该所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2014年度公司董事会拟继续聘任该所为本公司审计机构,聘期壹年。同时,提请董事会授权管理层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商定2014年度审计费用。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审议公司2013年度内藏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微博]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审议公司 2013 年度内藏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微博]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公司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国盛兴业投资有限公司负责进行“城乡世纪广场”项目的商业开发,通过商业开发获得商业地产并进行商业综合体经营。该项目预算24.56亿元。为全力推进“城乡世纪广场”的项目建设,本公司将继续以自有资金在贰亿元额度内提供短期、阶段性支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1、审议公司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2、审议公司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第七届第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原董事长周和平先生辞去董事长职务,现因工作需要辞去董事职务,补选赵新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董事任期自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1)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3、审议公司2013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4、审议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以上1、2、3、4、5、6、7、10、11、12、13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北京城乡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2月22日

   附件:1

   董事候选人简历:

   赵新先生52岁,中共党员,本科学历 ,曾任北京城乡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第三经营处钟表部经理,第三经营处经理、北京城乡黄寺商厦副经理、经理,北京城乡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业务部部长、资产管理部部长,北京城乡世纪商厦常务副总经理,现任北京城乡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北京城乡世纪商厦总经理、国盛兴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861证券简称:北京城乡编号:临2014-003号

   北京城乡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于2014年3月26日(星期三)下午2:00时,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会议内容

   1、审议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3年度业务工作报告

   4、审议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1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审议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公司关于用自有资金进行金融产品投资的议案

   7、审议公司关于授权签订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8、审议公司关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审议公司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10、审议公司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1、审议公司2013年度报告及摘要

   12、审议公司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二、出席会议股东资格

   1、截止到2014年3月14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在册登记的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授权他人出席会议,每一代表只能委托一次代为行使权力;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召集方式:现场表决;

   五、参加会议登记办法

   凡符合上述资格的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法人股东持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出席人身份证明及单位证明),于2014年 3月24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2:00---5:00时,在北京城乡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区复兴路甲23号)4楼4001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参加股东大会登记手续,委托出席的股东必须持有授权人亲笔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股东帐户卡,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1、 会期半天;

   2、 出席会议股东食宿和交通费自理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施,代表本人出席北京城乡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委托人股东帐户卡:

   受托人签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北京城乡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2月22日

   证券代码:600861证券简称:北京城乡编号:临2014-004号

   北京城乡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第九次监事会决议

   公告

   北京城乡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第九次监事会议于2014年2月20日在公司贵宾室召开。会议应到5人,实到 5 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王建文监事长主持,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报告和摘要;

   3、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内藏制自我评价报告》;

   4、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特此公告。

   北京城乡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4年2月22日

   证券代码:600861证券简称:北京城乡编号:临2014-005号

   北京城乡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北京城乡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实施情况

   本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履行与预计情况基本相符。

   二、预计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北京市郊区旅游实业开发公司,主要基本情况如下:

   注册资本:26572.3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禄征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23号

   公司性质:全民所有制

   经营范围:日用百货、针织纺织品、服装鞋帽、文化体育用品、工艺美术品、家用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研制,旅游方面的咨询;接受委托从事物业管理。

   (二)北京城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主要基本情况如下:

   注册资本:3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禄征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23号综合楼五层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公共停车场服务、房屋租赁等。

   北京市郊区旅游实业开发公司现持有本公司国有法人股106,088,4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3.49%。该公司上级主管单位为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

   2013年度本公司承租北京市郊区旅游实业开发公司营业用房共计1190.22平方米,向其支付房屋租金48.35万元元人民币。

   2013年度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城乡华懋商厦承租北京市郊区旅游实业开发公司营业用房及配套用房共计6373平方米 (位于北京市复兴路甲23号城乡华懋地下一层、二层、三层、四层部分面积),向其支付房屋租金260.00万元人民币。

   2013年度本公司承租北京市郊区旅游实业开发公司营业用房计划120平米,向其支付房屋租金10.00万元人民币。

   2013年度本公司向北京城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支付物业管理费用257.98万元人民币。

   2014年度本公司及北京城乡华懋商厦预计将继续向北京市郊区旅游实业开发公司、北京城贸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承租以上营业用房及配套用番并委托北京城贸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及代理经营管理。

   四、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价格依照北京地区营业用房和物业管理的市场价格,操作公开透明,不存在任何隐瞒和欺诈行为。

   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交易是公司商业零售业务经营和发展的实际需要,是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通过协议明确了双方的权利义务,使得本公司的合法权益和股东利益得到了充分保障。不存任何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因素。

   六、审议程序

   此项日常关联交易已经过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以上日常关联交易无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公司与北京市郊区旅游实业开发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本公司向其租赁1190.22平方米的营业用房及其配套用番位于北京市复兴路甲23号城乡华懋地下一层、二层、三层、四层部分面积,租期1年(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城乡华懋商厦有限公司与北京市郊区旅游实业开发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北京城乡华懋商厦有限公司向其租赁6373平方米的营业用房及其配套用番位于北京市复兴路甲23号城乡华懋地下一层、二层、三层、四层部分面积,租期1年(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本公司与北京市郊区旅游实业开发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协议》,本公司向其租赁面积120平方米的营业用番位于本公司与北京城乡华懋商厦通道内房屋,租期5年(2011年3月1日至2016年2月26日)。

   本公司与北京城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署《收取管理费协议》,本公司委托北京城贸物业有限公司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本公司与北京城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署《停车场委托代理经营管理合同》,本公司委托北京城贸物业有限公司对城乡贸易中心大厦北侧停车场及华懋地下二、三层停车场进行代理经营管理,收取代理承包费用,代理期限1年(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本公司与北京城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协议》,本公司向其租赁面积约180平方米的营业用番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23号地下D304房间,租赁期限1年(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协议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协议有效期一至五年。

   独立董事白金荣、张杰庭、郑光昭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备查文件

   独立董事意见。

   北京城乡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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