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银行申报细则:“地方版”为“全国版”推波助澜

2013年09月14日 03:15  证券日报 

  周德文认为,应该实行差异化定位,如专门服务小微企业的民营银行,其注册资本金门槛甚至可以降低至1000万元-1亿元

  ■本报记者 夏青 左永刚

  备受关注的民营银行申请细则昨日传出最新消息。据报道,全国首份地方版《试点民营银行监督管理办法(讨论稿)》(下称《办法》)已完成并上报至银监会,并被银监会列为“范本”,成为制定全国版细则的重要参考。

  昨日,中国银行业协会专职副会长杨再平[微博]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回应说:“并没有听到相关的消息。”但他表示,期待民营资本进入银行业之后带来新的气象,真正形成一批“民有民治银行”。现在虽然有些叫民营银行,但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民治银行。

  同日,温州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会长周德文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地方版民营银行申请细则上报,将促进全国版民营银行申请细则的制定。这与正在立法中的《浙江省温州民间融资管理条例》一样,地方版本促进全国版的相关法规的制定。

  据周德文透露,温州地区不少民营企业对此相当关注。“9月13日一天之内,我已经接到十几家温州民营企业询问细则情况的电话。此次地方版申请细则的出现,也提醒了温州市应该抓紧时间做好申办民营银行的准备。”周德文告诉记者。

  在业内尤为关注的民营银行的设立门槛方面,上述《办法》规定,民营银行需一次性拿出不低于5亿元,不高于10亿元作为注册资本,设立后视发展情况逐步增资。

  而周德文认为,应该实行差异化定位,如专门服务小微企业的民营银行,其注册资本金门槛甚至可以降低至1000万元-1亿元。

  从国务院金融“国十条”出台之后,民营银行成为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的新契机,包括阿里巴巴[微博]、腾讯、苏宁等企业跃跃欲试。各地申请设立民间银行也非常踊跃,继上海、泉州、温州等地传出积极申报民营银行的消息后,广东也有不少民资对设立民营银行表现出兴趣。

  业内人士表示,目前,监管层还没有出台设立民营银行的具体实施细则、监管规则等。而且,不少影响民资进入银行业的问题,包括利率没有市场化、商业银行破产条例还没有颁布等仍然存在。民营银行的设立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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