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3-9-5
股权登记日:2013-8-30
本次股东大会不提供网络投票
根据2013年8月15日召开的公司六届十二次董事会决议,现将召开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本次会议”)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13年9月5日(星期四)10:00,会期半天
(四)会议的表决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五)会议地点: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新安街1号日月潭大酒店6楼中会议室
(六)有关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事项:本公司股票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相关人员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融资融券业务试点涉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2年修订)》以及转融通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序号
提议内容
是否为特别决议事项
一
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1、发行规模
否
2、发行期限与品种
否
3、发行地
否
4、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否
5、募集资金主要用途
否
6、担保事项
否
7、决议有效期
否
8、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情况时,将采取的保障措施
否
9、为保证本次发行提请股东大会对总经理的授权事项
否
10、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根据适用的公司上市地监管规则批准、签署及派发相关公告,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等
否
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详见2013年8月20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铁龙物流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一)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2013年8月30日(星期五)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印章或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 股东为QFII的,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或原件(授权委托书)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2、登记地点及相关登记材料送达地点
大连市中山区新安街1号日月潭大酒店八楼证券事务部。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快递或传真方式登记,并通过电话与工作人员确认登记事宜。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魏丹
联系电话:0411-82810881
传真:0411-82816639
邮箱:zhengquan@chinacrt.com
2、登记时间:2013年9月2~3日(星期一~星期二)
上午 9:00~11:00下午 1:00~4:00
3、参加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中铁铁龙集装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一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中铁铁龙集装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年 月 日召开的贵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日期:2013年月日
议 案 名 称
表 决 意 见
关于发行公司债的议案
1、发行规模
□同意□反对 □弃权
2、发行期限与品种
□同意□反对 □弃权
3、发行地
□同意□反对 □弃权
4、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同意□反对 □弃权
5、募集资金主要用途
□同意□反对 □弃权
6、担保事项
□同意□反对 □弃权
7、决议有效期
□同意□反对 □弃权
8、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情况时,将采取的保障措施
□同意□反对 □弃权
9、为保证本次发行提请股东大会对总经理的授权事项
□同意□反对 □弃权
10、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根据适用的公司上市地监管规则批准、签署及派发相关公告,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等
□同意□反对 □弃权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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