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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之惑(2)

证监之惑(2)
证券市场周刊第38期封面

  直到2009年3月21日,证监会稽查局才指派四川证监局派专人调查成都智溢的炒股问题。而本刊记者查到的交易记录显示,五粮液与成都智溢联合炒股过程中,除了打新股,主要是炒作五粮液自家的股票。

  从技术上讲,监管部门做这样的调查并不困难。然而,交易记录等种种证据表明五粮液已经涉嫌违法时,证监会并未及时公布对五粮液正式立案调查。此时的股市,正处于反弹中,即使从3月21日起计,亦不知有多少投资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买入了五粮液的股票。

  内幕交易的界定

  当然,证监会对五粮液的调查也并未就此罢手。正式开始调查后,监管部门很快掌握了成都智溢的资料,又继续深入到中科证券及华西证券的调查,问题几乎一样——都是五粮液借用别的公司的名义炒股。

  2000年12月21日,五粮液以关联方宜宾伏特加制酒有限责任公司名义投入2000万元进行证券投资,形成520余万元投资损失。为隐瞒亏损事实,五粮液将此投资事项虚构成与四川天富投资公司(下称“天富投资”)的借款,并于2002年12月25日从上述合作投资款项中划回2000万元用于冲账。证监会在2009年9月23日公布的阶段性稽查结果,将其定性为:没有披露较大投资行为和损失。

  天富投资是个什么公司?《证券市场周刊》在2005年调查时就已发现,该公司是华西证券曾经控股的一个资产管理公司,资产4.97亿元,负债7.62亿元,累计亏损2.65亿元。该公司基本就是接管当年华西证券坏账的,五粮液当时身为华西证券的股东,自己的钱放在关联公司炒股形成亏损,由天富投资出面顶包也在情理之中。但五粮液的行为与做假账并无实质区别,变相地虚构利润、业绩造假。

  《证券市场周刊》掌握的成都智溢交易数据显示,五粮液的问题不仅仅是未进行信息披露这么简单。在2001年至2004年期间,数次五粮液董事会开会讨论分红送股的前夕,尹启胜以及后来的汪东就利用成都智溢的账户大量买入五粮液股票(详见本刊2009年第34期封面文章《五粮液疯狂自炒》)。汪东是五粮液投资的投资经理,亦是王国春的近亲。

  《证券法》规定:“禁止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利用内幕信息从事证券交易活动。”《证券法》还进一步规定,证券交易活动中,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该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为内幕信息。跟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尹启胜跟汪东的买入行为是内幕交易吗?对此问题,证监会稽查局的人感到为难。因为成都智溢账户中有8000万元资金是五粮液投资的,1000万元是谢军的,到底是账户的所有人还是操盘者是内幕交易呢?尹启胜跟汪东是五粮液的内部人,谢军跟五粮液的关系也非常近,其控股的宜宾智溢酒业有限公司是五粮液旗下的五粮春全国总经销,那么谢军是不是内幕交易者呢?

  而谢军早将其持有的成都智溢股权转让给已退休的吴女士,成都智溢工商资料、与清算组往来的文件上,法人代表都是吴女士。谢军在成都警方询问时承认,因为政策性问题,领导干部的子女不能在当地经商,当时谢军的父亲为四川省政府高官,那个时候公司的股东以及法人名字就改了,自己还是实际控制人。那么如果界定成都智溢的1000万元资金也涉嫌内幕交易,到底谁应该为此承担责任呢?

  接触过此案的一位律师称:“种种迹象表明,证监会对五粮液的监管不力或遇到了难处,查处这一案件仅靠证监会一家还不够,应该有司法和纪检部门介入。”

  信息的约束

  “从3月份知情到7月28日才正式立案稽查再到9月9日对外披露,这里面存在很多因素,四川省政府有官员以考察的名义到过五粮液,甚至跟证监会进行过沟通,希望五粮液的问题内部化解。牵涉到5500万元资金,怎么化解?早在成都证券存放的时候,五粮液投资以及成都智溢就有人涉嫌触犯了《证券法》的相关法律法规,这些人此后的民事行为,其法律效力以及他们向司法机关做出的证言,还有诚信可言吗?”了解案情的一位律师表示了极大疑惑。

  9月23日,证监会公布了五粮液稽查的阶段性成果,至少存在三个问题:一是没有披露较大投资行为和损失;二是未如实披露重大证券投资损失;三是披露的主营业务收入数据存在差错。

  证监会官员强调证监会历来重视信息披露,这次五粮液的稽查市场注目:“(五粮液)这个比较特殊,立案之后要求我们马上有结果,体现大家比较关心。因此在我们没有调查完的时候,做一下披露。”

  但即使在证监会要求五粮液披露对其立案稽查后,五粮液的管理层依然在进行着虚假的信息披露,以至广东的投资者准备起诉唐桥。

  从2005年亚洲证券破产清算,到成都智溢追讨资金,从清算组拒绝成都智溢的鉴定申请,到五粮液投资董事长自曝合作炒股的实情,证监会应早知晓五粮液炒股问题。2009年年初,向晓卫案的开庭审理,更是使得五粮液投资的资金陷入亚洲证券公开化。而五粮液却在3月17日发布澄清公告称:上市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从来没有任何资金存放于亚洲证券公司。

  本刊记者了解到,在五粮液发布澄清公告前10天左右,公安部经侦局副局长韩浩、情报处处长钟铁彬、网监局处长卫琪、四川省公安厅经侦总队副总队长王中富等经侦系统一干人马到宜宾调研。也就在这个时候,成都智溢的股票交易账户已经被司法机构全部调走。

  3月21日,证监会得到了成都智溢的交易记录。直到四个月后的7月28日,证监会稽查局正式立案稽查五粮液,当证监会调查成都智溢资金流水以及炒股明细的时候,难道五粮液不知道?为什么到了正式立案,还没有将立案稽查的通知交给五粮液,也没有让五粮液及时进行披露呢?

  “如果证监会不是担心调查走漏风声,一般会及时让上市公司公告的。”证监会的一位人士感到奇怪,证监会从7月开始调查,真是秘密调查担心泄漏消息吗?如果不是担心泄密,为什么一直掩盖着不公告呢?如果是为了保密,那么9月9日为什么要在正常交易的时候突然公布,而公布重大稽查信息为什么不停牌呢?

  证监会正式调查五粮液后,7月31日,五粮液集团迎来了一行领导,前四川省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谢世杰,原宜宾市委书记孙文启等人,在王国春以及上市公司五粮液总经理陈林、五粮液集团党委副书记范德宽等人的陪同下“视察”五粮液集团。根据成都智溢实际控制人谢军对警方的陈述,他本人是谢世杰的儿子。

  8月31日,四川省副省长黄小祥率四川省工商局局长李德云、省政府金融办主任陈跃军、成都海关关长朱仪仁、四川证监局副局长李可等相关部门领导一行到了五粮液。黄小祥希望五粮液要继续按照证监会和四川证监局的要求,建设成为地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典范和标兵。李可此行也没有谈及对五粮液稽查的事情。

  “事实上,证监会的调查并非是秘密调查,牵涉到几年前的二级市场交易也没有必要保密,交易数据在10年甚至20年之内,是不可能从交易后台抹掉的,即使抹掉也可以恢复数据。”证监会有关人士也纳闷,“这一次五粮液调查一直掩盖着不及时公告,到底有什么隐情呢?”

  9月9日,五粮液突然在网络上而没有在指定的纸媒上进行重大信息披露,这在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历史上创纪录。“证监会这一次从调查到公告都比较奇怪。”交易所的内部人士称,现在还疑惑的是当天中午发布重大事宜公告,会影响股价的剧烈波动,下午为什么还不停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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