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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之惑

证监之惑
证券市场周刊第38期封面

  五粮液事件中,监管部门至少负有失察的责任

  李德林/文

  公开、公平、公正的“三公”原则是证券市场的基石,是监管者威慑被监管者的有力武器。然而,作为监管者的证监会在五粮液涉嫌虚假信息披露、涉嫌内幕交易、涉嫌虚增利润等一系列问题上,作为“三公”之首的公开原则失灵了。

  在成都警方已然调查清楚五粮液控股子公司五粮液投资与成都智溢合作炒股以及资金往来问题后,证监会理应知晓并应立案稽查五粮液,但其直到2009年3月21日才开始展开调查,并直到7月28日才正式立案,再到9月9日——在《证券市场周刊》披露五粮液违规炒股后才对外披露调查结果。

  固然,证监会调查期间或遭遇重重阻力,但对于维护“三公”原则、保护投资者利益又岂能是一句空话。但即便如此,在已掌握了五粮液违规行为大量证据的情况下,对于五粮液高管涉嫌误导、虚假陈述甚至欺诈时,证监会却无动于衷,形成了绝妙的讽刺。

  从亚洲证券宣告破产起,证监会就开始了与成都智溢塑胶有限公司(下称“成都智溢”)及其背后的五粮液(000858)长达四年的博弈。对问题券商的清算过程既漫长又复杂,期间夹杂着各种利益的纠葛,涉案的官员及其子弟、各种机构、国有资产以及那些无助的“小散”们,均以不同的方式参与角逐,或多或少地影响着清算的过程与结果。

  成都智溢那笔已被界定为委托理财的巨额资金,又被突如其来的“司法鉴定”弄得扑朔迷离,亦将证监会对问题券商的破产清算推到了尴尬的境地,而成都公安部门的介入更让五粮液炒股的秘密裸露在监管部门的面前。

  五粮液谎言的背后,掩盖着一系列涉嫌虚假信息披露、涉嫌内幕交易、涉嫌虚增利润等行为,当大量的证据摆在面前的时候,监管效率如此之低令人匪夷所思,是技术上界定有困难还是另有难言之隐?

  当证监会公布了“地球人都知道”的秘密后,五粮液上演了精彩一幕:董事长自掏腰包买股票“鼓舞士气”、召开新闻发布会为公司及高管们打保票。五粮液的股价在公司一系列涉嫌虚假陈述的表演中玩着过山车。这一切,就发生在监管者的眼皮子底下却无人制止;作为“三公”之首的公开原则,在五粮液上失灵了。更让人困惑的是,作为经济警察的会计师们,又是如何监管和被监管的呢?

  复杂的清算

  2005年,亚洲证券被宣布破产,随后,证监会指定的清算组(下称“清算组”)对其进行清算。原本已经程序化的清算却遭遇了意想不到的麻烦,成都智溢的一笔委托理财资金让清算组陷入漫长的争吵之中。

  2005年5月27日,清算组收到成都智溢呈交的《关于在亚洲证券公司成都南一环路营业部存放7500万元保证金相关情况说明暨请求及时行使支配权的紧急报告》,其对存放在该营业部的7500万元资金的经过做了详细说明(详见本刊2009年32期封面文章《五粮液巷子很深》)。该笔资金在2005年5月9日被清算组冻结,理由在于有资料可证明该笔资金是委托理财资金。

  成都智溢称,根据《资产委托管理协议》的规定,亚洲证券未经成都智溢书面授权,不得运作其委托资产,并且成都智溢委托的资产是分账管理,单独核算。同时签订的《资产委托管理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亚洲证券承诺根据成都智溢书面指令形式账户管理,如果亚洲证券有任何违反,协议无效,责任由亚洲证券承担。

  成都智溢强调,该账户中的资金一直未动,《资产委托管理协议》只是一份意向性协议,既未约定收益,也没有获得收益,所以委托理财协议不能视为成立。

  2006年9月26日,清算组将被冻结在账户中的2073万元保证金(含利息)退还给成都智溢。当年12月20日,证监会亚洲证券现场工作组以“亚证函(2006)193号文件”,正式函告成都智溢,存放在亚洲证券的5500万元资金被认定为“非正常经纪业务资金”,并定性为委托资产,不能被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收购,只能作为亚洲证券破产债权。

  此时的亚洲证券早已资不抵债,成都智溢这5500万元债权很可能“归零”。2007年3月10日,成都智溢向清算组提交了《申请鉴定书》,对其存放在亚洲证券的委托理财协议等文件的真实性提出质疑,申请对上述协议的原件相关签章进行真伪鉴定。

  10天后的3月20日,五粮液公告称,根据宜宾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通知,免去王国春上市公司董事长职务(留任五粮液集团董事长),宜宾市副市长唐桥接任。

  证监会派出的清算组法律小组(由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组成)在针对这份《申请鉴定书》出具的法律意见中指出,成都智溢跟亚洲证券签有资产管理协议与补充协议,并且在之前的申述中均认可协议的真实存在,现在提出鉴定申请,理由不足,建议不予鉴定。

  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清算组副组长朱有彬在最后的负责人批示意见中明确签下:暂无鉴定必要,不予鉴定。

  证监会上海证监局专员办在此期间也以通知的形式告知成都智溢,5500万元资金被认定为委托理财资金,不予被收购。

  《证券市场周刊》获悉,当时证监会内部人士认为,一旦成都智溢开了先例,那么资金陷入破产券商的机构都可以用此方式向清算组提出资金返还要求。而在亚洲证券破产之前,已有近10家券商破产,涉及到的机构资金超过百亿元,这样一来整个券商破产工作将发生颠覆性变化。

  成都智溢于当年4月30日再次向清算组提出了鉴定申请。5月16日,清算组同意了成都智溢提出的鉴定申请。为了说明问题,身为五粮液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下称“五粮液投资”)总经理的尹启胜,在律师的见证下专门出具了说明书。

  五粮液投资的总经理为什么要帮助成都智溢操盘?至少从这时起,成都智溢在亚洲证券的所有行为都应被纳入了证监会的监管视野。理论上讲,尹启胜的出现,上市公司五粮液亦应被纳入重点监管的“黑名单”。

  一个简单的逻辑,为何在股市一路下跌不能买股票的情况下,不把7500万元资金撤回?按照协议,成都智溢要按照同期银行一年期贷款利率上浮10%为借款支付利息。2004年时,银行一年期贷款利率为5.58%左右,成都智溢应支付的利率约为6.14%,按照借款本金8000万元计算,成都智溢每年应支付利息高达491万元。而这笔资金趴在股票账户上不动就只有活期存款利息。

  如果这8000万元借款至今未归还的话,8年的利息(不计复利)也已近4000万元。作为该笔款项担保人五粮液投资的母公司五粮液或全资国有企业五粮液集团,是否收到了该笔利息?按照五粮液上市公司公布的总额不足100万元的高管工资水平计算,这笔钱够高管们发放近40年的工资。

  司法鉴定给出了结果,协议上的签章系伪造。同时,尹启胜以及成都智溢前股东、法人代表谢军等人都不承认有这份委托理财协议,而亚洲证券居间人向晓卫坚称对方同意并签字盖章,但因拿不出证据证明谢军等人知情而于2009年1月21日被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合同诈骗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50万元。

  唐桥在成都智溢申请鉴定期间,已接任五粮液董事长。拿到鉴定结果的成都智溢一边向清算组申请解冻资金,一边向成都警方报案。在接受成都警方询问时,原五粮液投资董事长冯光兴称,成都智溢账户中有8000万元资金是从五粮液投资借来的,五粮液投资跟成都智溢合作炒股。五粮液控股子公司利用他人企业法人账户违规炒股的事情就此败露,冯光兴的这份询问笔录后来成为法庭的证供。

  此时,理应知情的证监会顿时陷入尴尬境地,在五粮液董事长未变更前,成都智溢为什么不提出鉴定申请?类似的故事在中科证券也同样上演过。五粮液投资的8000万元资金为何未引起监管部门的注意?但遗憾的是,证监会在成都警方已调查清楚资金问题后,依然没有立案稽查五粮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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