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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粮液巷子很深(2)

  2006年9月26日,成都智溢从亚洲证券成都营业部提取了存放的2073万元保证金(含利息),并划归成都智溢成都农行总府路支行华丰办理处,其账户为:900201040088663;其余5500万元被认定为委托理财资金,转入破产债权。

  2006年12月13日,亚洲证券清算组向成都智溢回函称,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银监会、证监会联合发布的《个人债权及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收购意见》,成都智溢的账户上5500万元为委托资产,不构成保证金。

  期间,为了收回资金,成都智溢委托地平线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杨金国作为代理人,专门负责跟清算组沟通、反映情况。

  成都智溢在向清算组反映情况时称,协议是真实的,但并未生效。其理由是:由于没有成都智溢的书面授权,所以这笔资金一直放在成都智溢的账户上没有动。

  但清算组的函告让成都智溢失望了,与地平线律师事务所的合作协议也解除了。

  2007年3月10日,成都智溢提出对存放于清算组的《资产委托管理协议》及《资产委托管理协议补充协议》原件进行司法鉴定,理由是不能确定原件相关签章的真伪。但这一鉴定申请被清算组否决。

  紧接着,成都智溢提出可能存在佣金行为诱使亚洲证券内部人弄虚作假,再次申请鉴定签章的真伪。2007年5月23日,清算组同意了鉴定申请。

  司法鉴定结果表明,印章、签名并不一致。亚洲证券在写给清算组的情况说明中解释称,成都智溢的代理人一直是尹启胜,亚洲证券成都营业部不认识成都智溢在协议上签字的人,协议是交给尹启胜办理的。

  向晓卫跟调查组反映情况时也称协议是他拿给尹启胜的,尹将盖章的协议交给他自己,然后自己转交给营业部的。

  成都智溢并不接受上述解释,于2007年9月29日向公安机关报了案,认为存在协议造假跟合同诈骗。成都市公安局随后以涉嫌合同诈骗罪将向晓卫、庞铃分别逮捕。

  神秘的智溢

  成都智溢的出资人是谢军跟余力。根据四川正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显示,谢军、余力均为现金出资,在两人提交注册公司申请的第二天,注册资金就已到账。

  但四川正信在出具验资事项说明中的实际出资情况时强调:谢军跟余力出资的200万元货币资金截止到1999年5月19日,已交由重庆丝绸进出口总公司成都分公司(下称“丝绸分公司”)代收代转,并由该公司于5月19日从其开户行建行成都市第七支行(账号:26349208)一次转账至成都智溢在成都市商业银行成华支行营业部开设的验资专用账户。

  资金到底是丝绸分公司的还是谢军、余力个人的?

  《证券市场周刊》获得的一份丝绸分公司出具的证明显示,成都智溢的注册资本是谢军跟余力存放在该公司银行账内,划账是应两人要求而为的。

  工商登记资料显示,谢军是于1993年进入丝绸分公司,全权负责分公司的经营管理。1996年,丝绸分公司成立了五粮液专卖店,由谢军全权负责具体事宜。

  余力的简历则显示,他亦是于1993年进入丝绸分公司的。然而,无论是丝绸分公司还是五粮液专卖店的员工名册中,均无“余力”这个人,他又是如何将资金存放在丝绸分公司银行账户之内呢?

  当然也不排除余力是后来进入丝绸分公司,并且没有进行入职登记。但这样一来余力将60万元自有资金存放在丝绸分公司的说法就有点牵强附会。

  谢军的简历称,其从1997年到成都智溢成立之前任五粮春销售有限公司经理,并未显示此期间与丝绸分公司的任何关联。丝绸分公司及五粮液专卖店的工商年检报告,以及成都市工商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却显示,谢军依然是丝绸分公司以及五粮液专卖店的负责人。

  成都智溢的注册资金来源疑点颇多,但遗憾的是在丝绸分公司的年检报告中并没有详细的资金转账记录。成都智溢成立后,其控股的宜宾智溢酒业很快就成为五粮春的全国总经销商,并迅速在五粮液众多经销商中脱颖而出。据知情人士称,五粮液集团某高管的弟弟与智溢酒业关系密切。

  但在成都智溢成立两年后,于2001年10月谢军将股份悉数转让给自然人吴开蓉,并辞去在成都智溢的一切职务,理由是身体原因。

  在谢军辞职前的2000年底,曾将成都智溢9000万元资金划入成都证券进行二级市场投资。假如成都智溢在成立后仅一年多的时间里,就依靠经销五粮春赚取了如此高的利润,谢军为什么要将其持有的股权以140万元的价格转让呢?

  谢军转让股份后,成都智溢的资金一直趴在成都证券开设的账户中,直到2004年将这部分资金转移到亚洲证券,但转让的资金只有7500万元。

  据悉,股权转让给吴开蓉后,谢军仍然是成都智溢的实际控制人。

  成都证券被“涌金系”收购后,为了规范上市而进行整顿。就在这个关头,向晓卫找到了尹启胜,尹启胜以成都证券服务不好为由,说服谢军将资金转入亚洲证券。

  多面操盘手

  8月26日的法庭辩护中,关键人物尹启胜数次被提及,勘称多面操盘手。

  成都智溢的资金怎么数年之间掌握在尹启胜手上呢?尹启胜称,自己与成都智溢的老板是很好的朋友,一切操作都可由其自行决定。向晓卫在审讯时也承认一直跟尹启胜联系,并未与成都智溢的人来往。

  简历显示,担任五粮液投资总经理前,尹启胜2002年任五粮液集团办公室主任兼公关部部长。而五粮液投资公司是由上市公司五粮液与集团公司共同发起设立的,两者分别持股95%、5%。

  按照谢军的说法,从2000年底开始,尹启胜就是成都智溢在二级市场的操盘手。尹启胜也毫不讳言成都智溢从开户资料到操作密码,都是自己掌握,但尹启胜帮助谢军操盘却从未提及过报酬。

  成都智溢的资金进入亚洲证券后,为赚取交易佣金,向晓卫向尹启胜推荐股票,尹启胜却不为所动,以市场不好为由,拒绝在二级市场买卖。而且,按照资产委托理财合约,亚洲证券只有取得成都智溢的授权后才能动用资金,但唯一掌握账户密码的尹启胜还是不放心,定期到营业部查询账户资金。

  亚洲证券被托管两年后,成都智溢申请鉴定印章、签名,向晓卫跟庞铃陆续被逮捕。2009年1月21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向晓卫为获取与亚洲证券约定的275万元佣金,未征得成都智溢及其委托代理人尹启胜的同意,向亚洲证券提供了盖有伪造的成都智溢印章和具有伪造的法定代表人“谢军”签名的《资产委托管理协议》和《资产委托管理协议之补充协议》,构成合同诈骗罪。向晓卫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50万元。

  向晓卫则在法庭上指控称:“尹启胜提出不分好处费就不会签协议,事后便给尹启胜75万元,给汪东(五粮液投资的财务人员)50万元。” 法庭并未采信向晓卫的举报,理由是向晓卫的举报没有转账等证据。

  到底谁在说谎?

  向晓卫的辩护律师指出:2005年5月,亚洲证券公司清算组通知成都智溢为破产债权人,证监会就合同签订问题对成都智溢、尹启胜、庞铃进行了调查,成都智溢及尹启胜明确知道委托理财协议和补充协议的存在,对签订合同一事不仅未向清算组提出异议,也未向公安机关报案,而申请了破产债权登记,在两年后破产债权未能实现时才报警。这已能够证实成都智溢知道委托理财协议的存在,并非向晓卫伪造合同。

  两年的交涉,还专门聘请了律师,成都智溢跟全权代理人尹启胜都没有对协议的真假提出质疑。更让人觉得蹊跷的是关于协议书上“谢军”的签名,谢军自2001年起便未担任成都智溢法定代表人,可是尹启胜在开户的时候还是填写了谢军的名字。

  有律师指出,如果要伪造协议以及签名,向晓卫应当伪造当时的法定代表人“吴开蓉”的签名,而不是伪造曾经的法定代表人“谢军”的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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