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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粮液巷子很深

  “涉陷”亚洲证券的5500万元资金背后,五粮液投资公司扮演何种角色?

  李德林/文

  “一生情深似海,爱到春水滚滚来。五粮春光灿烂,香醉人间三千年。”五粮液旗下五粮春品牌广告拍的美轮美奂。“深似海”的还有五粮春的经销商——智溢酒业及其实际控制人。

  原亚洲证券成都南一环路营业部总经理庞铃及居间人向晓卫涉嫌合同诈骗案的标的,是成都智溢5500万元巨额资金。多方信息显示,成都智溢与五粮液控股子公司五粮液投资公司自2002年以来就开始合作投资,操盘人则是尹启胜。

  截至目前,此案尚有诸多谜团待解,如:五粮液投资公司和成都智溢是什么关系?成都智溢为何委托尹启胜操刀?更重要的是,这笔巨额资金到底是不是五粮液投资公司的——尽管五粮液发公告称并无关联。

  一桩陈年旧事将五粮液(000858)推向了风口浪尖。

  2009年3月17日,五粮液发布公告称,“本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从来没有任何资金存放于亚洲证券公司”,“本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四川省宜宾五粮液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五粮液投资公司”)也未在亚洲证券公司存放任何款项。”

  这是五粮液针对此前媒体报道其巨资炒股“失陷”亚洲证券(已破产清算,被华泰证券接收)未做信披所做出的回应,也是继2008年年报披露五粮液投资公司存放于中科证券(已破产清算,被安信证券兼并重组)的8294.59万元保证金尚未追回后,再次卷入与破产券商之间的资金纠葛。

  不同的是,五粮液“涉陷”亚洲证券更加曲折——两者表面确如五粮液公告所称,并无直接关联,但通过成都智溢塑胶制品有限公司(下称“成都智溢”)与关键人物尹启胜,这桩尘封往事由原亚洲证券成都南一环路营业部(下称“亚洲证券成都营业部”)总经理庞铃以涉嫌合同诈骗罪被起诉而被揭开一角。

  但与中科证券的资金纠纷一样,在更多真相披露之前,五粮液仍保持着侯门深似海般的沉默。

  神秘大客户

  2009年8月26日上午9点,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五法庭正式开庭,涉嫌合同诈骗罪的被告人庞铃被带上法庭。这一场原计划一个上午就开庭审理完毕的案件,由于法庭上控辩双方针锋相对,一直持续到下午5点才结束。

  2009年7月7日,庞铃被成都市人民检察院以合同诈骗罪提起公诉。此前的2008年10月13日,庞铃已被成都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批准逮捕。

  成都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中称,“亚洲证券公司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明知公司已巨额亏损的情况下,隐瞒事实真相,通过签订委托理财协议骗取客户保证金5500万元,被告人庞铃作为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参与,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一条、第二百二十四条之规定。”

  起诉书中所称的“客户”是指成都智溢,除了庞铃,起诉书中还提到了另一个关键人物向晓卫。

  按照起诉书描述,2004年初,庞铃时任亚洲证券成都营业部总经理,向晓卫则为该营业部的居间人,即客户经理,为营业部引进资金赚取佣金。

  彼时,亚洲证券已在2002年9月由原三峡证券增资扩股并完成更名,成为一家全国性综合类证券公司,总部位于上海,在全国拥有48家证券营业部和12家证券服务部。按照上海总部的要求,亚洲证券下属各营业部开展了引进客户资金和办理委托理财业务。

  法庭上,公诉人称,2004年3月,庞铃为获取奖金及完成公司下达的任务,编造了亚洲证券将要承销“丰原可转债”二期项目(2003年4月,丰原生化曾发行5亿元可转债,主承销商为平安证券),授意向晓卫以此作为建议客户投资的计划,引进客户资金。

  接下来的故事就有点奇怪了。

  2004年4月,向晓卫对庞铃称其可为亚洲证券引进成都智溢5500万元客户资金。

  资料显示,成都智溢成立于1999年6月,自然人谢军、余力分别出资140万元、60万元,经营范围为“销售塑胶制品及各种管材”。2001年前,其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均为谢军。

  成都智溢的授权代表为尹启胜。当时,尹启胜担任五粮液投资公司总经理。据尹启胜称,其与谢军关系密切,由于成都智溢对投资业务不熟,就委托他来做。谢军委托尹启胜操作成都智溢的资金至今有10年时间了。

  原五粮液投资董事长冯光兴也证实:从2002年起,五粮液投资公司就与成都智溢共同出资用于炒股。并且使用成都智溢名义开户。2004年5月之前,其操作营业部一直是成都证券(现国金证券),负责操盘的也是尹启胜。

  庞铃向亚洲证券上海总部汇报后,得到答复称:客户只要将资金存入公司一年不动,就可以支付5%的佣金。庞铃将上海总部的答复告诉了向晓卫,向晓卫跟尹启胜协商后反馈:客户同意将资金存入亚洲证券一年不动。

  其间,庞铃还带着尹启胜、向晓卫到亚洲证券上海总部考察。后经上海总部同意,2004年5月12日,庞铃代表亚洲证券与向晓卫签订了《合作协议》,约定按照引进资金总额5%的比例给向晓卫支付佣金。

  2004年5月13日,尹启胜到亚洲证券成都营业部开户。除成都智溢外,尹启胜还带来了重庆丝绸进出口公司的账户,并要求开户信息屏蔽,理由是受成都智溢委托,不希望更多的人知道。随后,尹启胜代表成都智溢实际存入7500万元。

  亚洲证券上海总部看到资金划入账户后,要求尹启胜出具一份关于资金一年不动的书面承诺,向晓卫很快就拿到了尹启胜的书面承诺书。

  但当向晓卫要求亚洲证券支付其佣金时,却被告知保证金不能支付5%的佣金,客户必须签订一份委托理财协议才能支付佣金。亚洲证券上海总部通知庞铃,可以就委托理财协议签订一个补充协议,约定如未经成都智溢授权,委托理财协议不能生效。

  向晓卫很快给庞铃提交了盖有成都智溢印张和法人代表签名的《资产委托管理协议》以及《资产委托管理协议之补充协议》。协议约定:成都智溢委托亚洲证券管理资产5500万元,委托期限为2004年5月19日到2005年5月19日,委托期间成都智溢对财产拥有所有权与处分权,亚洲证券未经成都智溢书面授权,不得运作委托资产。

  亚洲证券向向晓卫支付了275万元佣金,并被分别划拨到两个名叫“漆高峰”和“张友生”的账户上。这是向晓卫控制的两个账户。

  起诉书还显示,2004年5月13日至6月11日期间,庞铃负责将5000万元划至亚洲证券上海总部客户资金账户。上海总部将其中的3000万元转入自有资金账户购买国债;1000万元划入亚洲证券在中国证券登基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的备付金账户。

  漫长的交涉

  2005年5月24日,中国证监会做出了“取消亚洲证券的证券业务许可,并责令其关闭”的行政处罚决定。成都智溢的5500万元被证监会认定为委托理财资金而作为破产资产处理。

  当年5月31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宣告亚洲证券破产,成立清算组。尹启胜发觉资金账户被冻结后去找庞铃,庞铃称因为有资产委托协议,所以账户被冻结。

  按照证监会之前处理委托理财的惯例,成都智溢全额拿回资金的机会微乎其微。随后,成都智溢向亚洲证券清算组、证监会、上海证监局等部门提交书面材料,说明5500万元资金的委托理财协议还有一份补充协议,其内容证明该笔资金不属于委托理财的范围,而属于保证金的性质。按照规定,客户保证金是需要清算组全额退还的。庞铃也给清算组等部门出具说明,希望能够全额退还成都智溢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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