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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证所就大庆联谊终止上市事宜答记者问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02日 05:41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报记者 周松林 上海报道 就大庆联谊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不服终止其股票上市的决定所提出的复核申请,上证所根据复核委员会的审核意见,昨天作出了终局决定,维持上证所2007年12月5日所作的终止大庆联谊股票上市的决定。针对大庆联谊股票终止上市及复核事宜中市场关注的问题,上证所有关负责人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记者:请介绍大庆联谊股票暂停上市及申请恢复上市的基本情况。 答:大庆联谊2003年—2005年连续三年亏损。2006年3月2日,本所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06年3月10日起暂停其股票上市。 2007年4月28日,大庆联谊披露了经审计的年度报告,该报告显示2006年公司盈利。2007年5月11日,大庆联谊提出了恢复股票上市的申请,2007年5月18日,本所正式受理该申请。 2007年11月9日,本所上市委员会召开会议,对大庆联谊恢复股票上市的申请进行了审核,该申请没有获得上市委员会同意。2007年12月5日,本所根据上市委员会审核意见,作出了《关于对大庆联谊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决定自2007年12月13日起终止大庆联谊股票上市。 记者:大庆联谊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06年报显示,该年度公司盈利,大庆联谊据此提出恢复上市申请,为何没有获得上证所上市委员会的同意? 答:首先需要说明的是,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被暂停上市后,如在法定期限内披露了最近一期年度报告,且经审计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显示公司盈利的,公司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本所提出股票恢复上市申请。但是,“经审计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显示公司盈利”,仅是公司申请恢复上市的前提,在上市审核中,本所上市委员会的参会委员仍会对显示的“公司盈利”的真实性进行讨论审核,提出合理怀疑,作出独立判断,进而形成是否同意的审核意见。 本所对大庆联谊股票恢复上市审核十分慎重,为保证审核工作的专业性与权威性,选定了来自会计及法律界的资深专家担任审核委员,参加审核会议的7位委员中,有6位是我国会计领域的专业人士。与会的委员对大庆联谊2006年度盈利的真实性十分关注,认为其2006年度盈利主要系冲回公司原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所致的巨额坏账准备,其实质为将有关“债务重组”事项人为设计为“代为清偿”和“债务转移”两笔交易,明显违反当时的《企业会计制度》不允许确认债务重组收益的有关规定,由此进而认为大庆联谊2006年度盈利缺乏真实性。参会的委员注意到,截至2006年末大庆联谊历年累计未弥补亏损达6亿多元,其财务状况未发生实质性变化;其所称的资产重组方案不断变化,相关重组没有实质性进展。参会委员经充分讨论并表决,一致否决了大庆联谊股票恢复上市申请。本所根据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作出了终止大庆联谊股票上市的决定。 记者:上证所于2007年5月18日受理了大庆联谊恢复股票上市申请,2007年12月5日作出终止其股票上市的决定,从受理申请到作出决定经历了一段比较长的时间,主要原因是什么? 相关报道: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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