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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化化工集团氯碱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进展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31日 05:34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控股股东锦化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锦化集团”)于2008年3月31日在辽宁省葫芦岛市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鉴于其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锦化氯碱”于2008年3月31日停牌,待相关情况公告后复牌。 公司将继续紧跟锦化集团重整进展,密切关注有关情况,及时披露相关重大信息。《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为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特此公告。 锦化化工集团氯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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