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南航权证风波再起(2)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02日 11:37 法制日报

  2 创设权证是否违法,法院皆不受理

  面对记者,老谢平静讲述:

  2007年8月,我认为股市需要调整,就买了南航权证,因为权证有做空功能。买完后,我发现大盘涨,南航权证跌,大盘跌,它也跌。就查资料,发现数家证券公司创设了同一名称、同一代码的南航权证,在同一市场用同一价钱贩卖。我所购买的并不是南方航空公司发行的南航权证,而是创设的南航权证。我就请律师,开始诉讼。主要事实:买到假南航权证,要求退赔。地方法院要求我们,找政府证券监督机构出具一个违法材料。我就开始和中国证监会联系要求出具证明。后来发现我不可能得到这个证明,起诉工作夭折。

  像老谢一样认为创设违法,并渴求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人举不胜举。向阳律师说,他代理的就有30多位。去年岁末,向阳又专门去上海市一中院递交起诉状,代表家住四川省南充市的沽民崔晶起诉上交所,请求被告上交所赔偿因过错行为给原告造成的经济损失28329.00元;并请求被告停止侵害,立即消除违法审核发行南航认沽权证的危害后果。

  崔晶所说的南航认沽权证和老谢所购南航认沽权证实为一物。据介绍,发行的权证分为两种,一种是认购权证,一种为认沽权证。南航发行的是认沽权证。

  2007年10月15日,上证指数接近6000点大关,为了防范风险,崔晶根据认沽权证具有作空功能的特点,购买南航认沽权证32300份,每份1.56元。但该只权证从十月中旬以来,出现异常变化,一是创设发行总量高达113.73亿份,超过股改权证发行总量14亿份的867.4%,占沪深两所现有13只流通权证总量的186.2%。二是在上证指数下跌1300多点,南航正股相应大幅下跌的情况下,该只权证应有的作空反弹功能完全失灵失控,不但不涨,而是反方向跟着大盘越跌越凶。截至12月3日,南航认沽权证收盘价为0.69元,每份下跌0.87元。针对这种情况,崔晶最后发现,南航认沽权证这种反方面的大幅下跌,并非权证市场正常的交易涨跌规律,而是被告上交所在不经南航股东大会同意的情况下,冒用南航认沽权证的名称,仅凭自己一纸通知为依据,就审核决定发行113.73亿份的巨量扩容,直接引起大幅下跌。

  法院不受理崔晶的起诉,告之很多人都来起诉过,均未受理。理由就是不符合民诉法108条规定。

  “我认为是符合的,有具体清楚的被告、诉讼请求及事实理由。”向阳告诉记者。

  3 沽民、上交所论战权证创设机制的合法性

  在南航认沽权证上损失惨重的沽民,都把矛头指向了上交所:不是你允许创设,我就不会赔钱,而且你的创设是违法的,你根本没资格搞创设,就算可以创设,你也是违法审核,因为创设是有条件的。

  这是沽民们的一致观点。

  证券法规定,证券衍生品种发行、交易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依照本法的原则规定。许光认为,权证作为证券衍生品,它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权证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称《暂行办法》)是在证券法修订通过前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报中国证监会批准的一个暂行办法,因此这与现行证券法的要求不符。

  上交所予以反驳,认为权证创设机制在法律上也是有法可依的。根据证券法第118条规定,交易所可以依照证券法律、行政法规制定证券的上市规则、交易规则、会员管理和其他有关规则,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上交所根据这个法律条文,制定了《权证管理暂行办法》,并最终获得了证监会的批准。根据合法的《权证管理暂行办法》,上交所又制定了权证创设的相关规定。

  许光笑笑告诉记者,上交所制定的所谓权证创设的相关规定,就是2005年11月21日《关于证券公司创设武钢权证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除此之外,再无其他法规。记者求证上交所,得到了证实,其他的创设都参照该《通知》。

  向阳进一步指出,即便权证创设机制在法律上是有法可依的,但上交所不能推卸违法审核的责任。创设是有条件的,不是什么时候都可以创设,只有在极端供需失衡,或金融巨头操纵市场极端混乱的情况下才允许创设。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 新浪财经吧 】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Powered By Google
不支持Flash
·《对话城市》直播中国 ·新浪特许频道免责公告 ·诚招合作伙伴 ·邮箱大奖等你拿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