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家龙:荆州恩怨与民间商会的幕后(2)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9日 11:42 《资本市场》

  律师数次南下交涉

  2006年12月24日,石油商会秘书处得知外界盛行会长龚家龙的种种不实传闻之后随即派出相关人员与律师,两次前往湖北省公安厅交涉,只被告知因涉嫌经济犯罪而被监视居住在鄂州地界,并且拒绝律师与龚家龙会面。

  “根据《宪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及司法实践,被监视居住人应当有权与外界保持联系(包括通信与通讯),有权与妻子等家人共同居住,有权与聘请的律师自由会见”,石油商会两名随同调查的律师指出,“国家公安部颁布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98修订)》也有明文规定,‘公安机关不得建立专门的监视居住场所,对犯罪嫌疑人变相羁押’”。

  “但从目前的现状看,湖北省公安机关对龚家龙采取的强制措施及做法(不告知其家人被监视居住的地点,不让其与外界保持联系,置其聘请的律师会见要求于不顾等等)已远远超出了监视居住的限度,实际上已经成了变相羁押。上述行为已经明显置国家的法律于不顾,构成了严重的违法办案”。

  1月18日,记者致电当时随行的夏欲钦律师,想从侧面了解一下其成文的调查报告背后是否还有无法言说的隐情,以及是否遭遇有关部门的阻力或者其他层面的细节。他说他不日又将出差去湖北,再度与当地公安以及政府部门交涉,与龚家龙会长见上一面,眼下倒没有时间接受采访——结果将会如何令人拭目以待;而从其谈话中得知,石油商会内部显然已经牵头组建了一个营救小组,各司其职,甚至就连舆论的发布也得统一口径,记者的询问还必须征得其牵头主事者的同意。

  石油商会作为民营企业的社团组织,虽然可以在其内部会议上措辞激烈地指斥地方权力机关,但在自己网站上发表的声明却仍然像温吞水一样,态度的游移不定也耐人寻味。正如商会秘书长王俊杰和副秘书长董虹光说的那样,“我们石油商会作为一个民间团体,只能依赖全国工商联以及上级组织,等事态明朗之后再做决定”。看来,石油商会暂时还是有所克制和隐忍,在律师来往穿梭于湖北与荆州之间的调查之外,他们更多的还是期待着官方的解决。

  四次文件主导产权变更

  “2004年以后天发集团全面危机出现的根源,是地方政府抢夺民营企业产权的不当行为”,商会的调查报告如此陈述。

  天发集团的产权变更一波三折,四起四落。荆州市数年内的4次红头文件就记录了产权纷争的整个过程。

  2000年~2001年,荆州市政府第一次下发红头文件(相关文件有:《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第62期》2000年10月24日;荆州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文件荆国资委[2001]第5号《关于湖北天发集团公司发展及产权界定情况的批复》,2001年5月11日),承认天发集团是为了经营需要而冠以国有名号的红帽子企业;承认政府没出一分钱,不具有公司产权,只要求天发集团对政府的历史贡献给予一定的收益补偿。

  基于上述文件,天发集团的产权第一次得以明确,龚家龙将原来登记为国有的产权变更到天发工会和另外六家收购兼并而来的子公司名下。

  2004年,换届以后的荆州市委市政府突然推翻上届政府的文件,不承认天发集团的民营性质,并强行派人接管了天颐科技股份公司的控制权。商会以及律师从调查中获悉,天发集团高管普遍认为这场产权纠纷背后有明显的腐败嫌疑。因为政府抢走天颐科技后,把这家改制后日渐完善的公司给了与个别市领导关系密切的一名房地产个体老板。此人仅仅出资几千万就拿走了整个上市公司。不过,由于其对农业一窍不通,又没有办法处理好公司与债权银行的关系,3个月后菜籽油生产便告停工。这名房地产老板撤走资金,将企业重新甩给了政府,使这家本来生产与效益都很好的上市公司至今处于停产瘫痪状态。天颐科技的困境从此开始。

  2004年,龚家龙在企业产权没有保障的情况下离开湖北,来到北京组建了民营石油商会,挂靠在全国工商联,而天发集团已经陷入了四分五裂和无人负责的境地。

  到了2005年,荆州市政府接管后的天颐科技公司两年里没有向股民披露停产的消息,整个集团的28亿债务全都变成了烂账,上市公司大股东占款、欠款以及股权分置等一系列问题日益突出,股民与农民怨声载道,员工与银行利益受损,监管机构焦头烂额;……在此种状况下,工商银行作为债权人委员会的主席单位,引入美国的雷曼兄弟公司进行重组债务,荆州市政府此时也积极响应,下发了第二个红头文件,将资不抵债的公司产权全部定性为民营产权(龚家龙占65%,工会占35%),并由市长签字向国际跨国公司——雷曼兄弟亚洲投资有限公司明确保证:天发集团是与政府没有任何产权关系的民营企业。但是,据调查了解的内幕说,由于市委与市政府之间的分歧无法调和,上述红头文件再次被否决,债务重组等事宜久拖不决,天发集团步岌岌可危。

  2006年,江平等七位著名法学家经过了解和论证,出具了明确的法律意见:天发集团的产权与荆州市政府无关,应该执行2001年和2005年的市政府文件,将产权过户给龚家龙与天发工会(见中国法学会《关于湖北天发集团有限公司性质界定的专家法律意见书》,2006年7月28日)。2006年8月,再次换届后的荆州市委第三次形成红头文件,同意法学家的意见,并于9月在荆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产权过户手续(见中共荆州市委专题会议纪要[2006]第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湖北天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风险处置和资产重组工作的会议纪要》)。2006年10月,龚家龙重新接管了天发集团的全部管理权,接纳了雷曼兄弟公司邀请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开始进场调查,同时天发集团筹划解决大股东的欠款问题,债务重组逐渐推进。

  然而,天发集团的产权变更遭到了湖北省委省政府的出面干预。据了解,2006年11月,荆州市地面就风传省里领导已将天发集团的三块主要资产许给了不同的国有机构,中粮集团拿走农业资产,中石化收购石油股份,武汉市坐收当地的地产部分。荆州市委市政府在省里行政干预的强大压力下,开始逼龚家龙退还产权。据商会的调查报告说,“政府逼龚家龙的最后手段,就是在大股东偿还占用上市公司资金问题上设置障碍,并威胁龚家龙,若不退还产权就让证监会抓人。龚家龙被迫做了有保留的让步,用协议转让方式将他本人持有的股权转给了原来持股的六家子公司,坚持捍卫产权的非国有属性。

  此后,龚家龙先前已经接洽的全国工商联所属的光彩49集团与雷曼公司联手,要求政府将全部产权转给光彩49集团,在明确产权的基础上继续推进债务重组。荆州市委、市政府的主要领导也同意光彩49集团介入。2006年12月19日,荆州市政府第四次发出红头文件,同意由光彩49集团与雷曼兄弟公司共同主导天发集团与银行的债务重组谈判,联手推进资产债务重组(见荆政函[2006]82号:《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求对天发集团实施改革重组意见的函》)。但是,12月19日文件发出后,12月20日荆州市政府的分管领导又坚决反对。据知情人士透露,龚家龙当日传回的消息是,个别市政府领导再次以动用公安抓他相威胁。果不其然,12月21日,龚家龙就遭遇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中央统战部出面斡旋?

  石油商会的调查报告认为,“2004年后的天发集团乱局,不是龚家龙的行为所致,而是政府滥用行政权力抢夺民营产权带来的必然结果。按七位著名法学家的说法,政府四次下发确定民营产权的红头文件,又四次由自己推翻,这在中国产权改革历史上也算是绝无仅有的奇闻怪事。因此,天发集团的困境,荆州地区金融重灾区的产生,两大上市公司的股民利益的严重受损,以及荆州地区广大农户的巨大损失,其责任应该由出尔反尔的政府来负”。

  先前传闻天发集团与光彩49集团的接洽并非空穴来风。龚家龙促成了天发集团与光彩49集团的资产重组,意欲将天发集团的资产与经营牌照注入长联石油,由长联石油与光彩49集团合作,共同出资西进巴基斯坦瓜达尔港筹建石油炼化基地。所以此次龚家龙事件“对工商联石油商会是一次无情的挑战,也是一次能力的考验”。

  据了解,“石油商会的两大重要职责,一是打破石油垄断经营,二是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很显然,龚家龙事件使石油商会的两大宗旨正受到了如此的挑战。

  在有关人士看来,民营石油商会的会长被政府抢夺资产,是对民营商会性质的无情践踏。如果商会不去维护会员的产权权益,将会成为社会的笑柄。为此,商会内部人士主张本次事件应通过中央统战部,力主中国

银监会、全国工商联接管天发集团全部资产与债务,会同国资委等有关部门合理解决产权纠纷与资产债务的重组。

  据知情人士透露,“实际上,2006年初就有传闻说荆州市政府曾经推荐中石油所属公司与天发集团协办资产重组;2006年10月起,湖北方面再出传闻说,中石化介入了天发集团的资产争夺战,引发了湖北省逼迫龚家龙退还产权的奇闻。虽然这一切都被天发石油最近发布的公告予以了否认,但是,如果这一动向存在,那也将是对民营石油商会反对石油垄断的一次最大打击,也是对国务院非公经济36条的莫大讽刺”。

  石油商会将何去何从?是否应旗帜鲜明地表明自己对龚家龙事件的态度?

  据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事关龚家龙会长的调查报告已递交到了全国工商联领导的案头。石油商会此前已建议由证监会与公安部直接接管,并由工商联法律部与国家银监会成立危机处理小组,重新拟订资产债务重组方案,商会也希望借龚家龙事件化危机为机遇,打破石油垄断经营,维护会员合法权益。有鉴于此事的把握仍然无法确定,商会的内部讨论也就顺理成章地隐入了层层帷幕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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