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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业协会提醒投资者:参与非法证券经营活动不受法律保护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9月15日 02:38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本报讯针对当前日益蔓延的非法证券经营活动,中国证券业协会今日发布风险提示公告,提醒投资者一定要到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委托经证监会批准的具有经纪业务资格的券商进行证券投资,投资者参与非法证券经营活动不受法律保护。

  为帮助投资者甄别非法中介,公告还列举出目前存在的三类非法中介机构:一是以“证券投资咨询公司”、“产权经纪公司”等为名,未经批准非法买卖、代理买卖未上市公
司证券;二是所谓外国资本公司或集团公司驻中国办事处,以给境内企业提供境外上市服务为名,未经批准从事未上市公司证券买卖;三是一些地方的“产权交易所”、“产权托管中心”违规从事证券业务。公告称,投资者不要通过此类中介机构买卖证券,遇到类似的非法证券经营活动可向证监会各地派出机构咨询、举报。(于扬)(相关公告见A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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