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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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9月15日 00:0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股票代码:600521 股票简称:G华海 公告编号:临2006-015号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36,95 7,375股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6年9月20日 一、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2005年8月5日召开了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并于2005年8月16日实施了该方案。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关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关承诺 1、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非流通股股东陈保华先生、周明华先生就原非流通股股份上市流通承诺如下: (1)承诺持有的华海药业非流通股将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至少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2)承诺在上述承诺期期满后,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的数量占华海药业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出百分之十。 (3)承诺在获得流通权之日起3年(36个月)内,在遵守上述承诺的前提下,不会在20元/股的价格(若此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等除权事项,应对该价格进行除权处理,但不包括本次现金分红除权)以下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的方式在A股市场上减持本公司股票。 2、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非流通股股东孙德统先生、翁震宇先生、时惠麟先生、北京东方经典商务顾问有限公司、宁波泰达进出口有限公司、浙江美阳国际石化医药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就原非流通股股份上市流通承诺如下: (1)承诺持有的华海药业非流通股将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至少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2)承诺在获得流通权之日起3年(36个月)内,在遵守上述承诺的前提下,不会在20元/股的价格(若此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等除权事项,应对该价格进行除权处理,但不包括本次现金分红除权)以下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的方式在A股市场上减持本公司股票。 锁定期起始日至当前公司总股本的变化情况: 公司于2006年4月开始实施回购社会公众股份,截止8月31日,共减少流通股份3,825,947股,该股份尚未注销。 三、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情况 1、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36,957,375股;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6年9月20日; 3、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明细清单 四、股本变动结构表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六年九月十五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